全罗南道:“请申报丽水顺天事件受害情况”
实施令修订…申报期限延长至8月31日
全罗南道在今年1月完成《丽水·顺天10·19事件真相调查及牺牲者名誉恢复特别法》修法后,又于18日开始实施以延长申报受理期限为主要内容的修订施行令,并呼吁牺牲者及遗属积极进行申报。
政府于本月11日在国务会议上通过了将丽水顺天事件申报期限延长6个月、至8月31日的《丽水顺天事件特别法施行令》修正案。
对此,全罗南道计划动员全部行政力量受理丽水顺天事件的申报,将通过电视、广播、地方庆典及人员密集场所等渠道开展申报受理宣传活动。
同时,全罗南道还将通过开展市郡事实调查员培训、按事件组成市郡联合调查组等方式,加快事实调查进程,并通过整修丽水顺天事件遗址、开展正确的历史教育,积极努力消除社会对丽水顺天事件的误解和偏见。丽水顺天事件牺牲者及遗属追加申报可在8月31日前前往全罗南道(含各市郡及乡镇街道办)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Kim Chajin 全罗南道丽水顺天事件支援团团长表示:“欢迎延长丽水顺天事件的申报期限。真诚希望丽水顺天事件的真相得以查明,牺牲者和遗属的深重伤痛得到抚慰。”他并呼吁称:“既然再次打开了申报丽水顺天事件的机会,希望大家不要犹豫,鼓起勇气务必进行申报。”
丽水顺天事件是政府成立初期,驻扎在丽水的国军第14联队部分军人拒绝执行国家关于“济州4·3事件”镇压命令而引发的事件。在1948年10月19日至1955年4月1日期间,包括丽水、顺天在内的全罗南道、全罗北道、庆尚南道部分地区发生的混乱、武力冲突及镇压过程中,大量平民遭到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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