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被打死了,可是加害者却不被认定为杀人罪,这太冤枉了。”


所谓“巨济交往暴力致死事件”的受害者遗属开始进行一人示威,要求将起诉书中加害者的罪名从“伤害致死”变更为“杀人罪”。


作为受害者母亲的A某,17日在庆南昌原地方检察厅前举牌抗议。


她希望通过留下一个因交往暴力致人死亡的加害者被以杀人罪处罚的判例,不再出现第二、第三个受害者,也不要再有人经历与他们一家相同的痛苦。


被称为“巨济交往暴力致死案”的受害者遗属正在昌原地方检察厅前进行一人示威,要求将起诉书中记载的加害人罪名从“伤害致死”变更为“杀人罪”。巨济交往暴力致死案遗属提供

被称为“巨济交往暴力致死案”的受害者遗属正在昌原地方检察厅前进行一人示威,要求将起诉书中记载的加害人罪名从“伤害致死”变更为“杀人罪”。巨济交往暴力致死案遗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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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20多岁的女儿B某于去年4月1日上午8时左右,在自己租住的一人房内,被闯入的前男友C某掐住脖子,并遭到对方对头部和脸部等部位的殴打。


正在睡觉时遭到殴打的B某,被诊断为外伤性硬膜下出血等、需治疗6周的伤情,住院治疗期间因败血症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在10天后离世。


调查显示,C某自2022年4月起与高中同学B某开始交往,期间多次施暴;在案发前与B某分手后,仍在14次之多给B某打电话,在对方未接听的情况下还多次前往其住所。


检方根据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的尸检结果及主治医生的医学意见,认为受害者因头部损伤引发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死亡,殴打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一审法院以伤害致死、过度接近行为(跟踪)、非法入侵住宅等罪名,判处20多岁的C某有期徒刑12年,并命令其接受40小时的跟踪行为治疗项目。


对C某求处有期徒刑20年的检察官和C某一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二审正在进行中.


遗属一方自第一场庭审至今,一直请求检方将载明“伤害致死”的起诉书变更为“杀人罪”。


他们多次召开记者会并申请面谈,但变更起诉书的请求至今尚未获准。


遗属一方目前的诉求是,即便不改变主要公诉事实,至少也应在预备公诉事实中反映杀人罪。


他们主张,身高180厘米、体重72公斤、体格健壮的男性,对正在睡觉的女性的脸部和头部等部位单方面施以殴打,并在女性几乎失去意识前持续掐住其脖子,在其失去意识后又松手,如此反复多次,这一行为明显体现出杀人意图。


A某表示:“无论是法院还是检方,似乎都不愿听我们说话。我们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希望我们的声音能够被听到。”


本案二审下一次公判预计将于今年4月2日在釜山高等法院昌原合议庭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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