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罗南道议员 Lee Jaetae 呼吁改进工作报告

在全罗南道地区,废校利用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要求制定更具实效性对策的呼声日益高涨。


全罗南道议员 Lee Jaetae(共同民主党·罗州3选区)在教育委员会教育支援厅工作报告中,指出了全罗南道地区废校利用问题,强烈敦促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


据全罗南道教育厅17日消息,在道内844所废校中,已有669所被出售,其余114所中有72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被搁置不管。当前大部分废校的出借合同以2至3年为单位签订短期合同,根据现行法律,通过招标方式签订的出借合同最长期限仅为5年,续约也被限制在5年以内。

全罗南道议员 Lee Jaetae

全罗南道议员 Lee Jaet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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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 Jaetae议员表示:“与1年前相比,未利用废校数量仅从76处减少到72处,只减少了4处,虽然称要组建工作小组制定对策,但实际成效不足”,“丽水和高兴等岛屿地区存在大量未利用废校,迫切需要拿出具体的利用方案。”


该议员还积极提出,有必要改善与废校出借(租赁)相关的制度。他表示:“只有实现长期租赁,废校利用项目的经营主体才能进行稳定投资”,并主张“应通过修改《促进废校财产利用特别法》施行令,将出借期限设定为10年以内,并在续约时允许超过10年”。


尤其是鉴于行政安全部今年1月已决定,将以往不切实际的废校移交价格标准改为以公告地价等为依据更加贴近现实的标准,他强调,有必要对此作出积极的政策回应。


对于风险企业,根据现行《共有财产及物品管理法》,若为激活地区经济而符合一定条件,最多可出借长达20年。对此,该议员表示:“也应对废校利用项目的经营主体适用类似标准,制定允许长期租赁的方案”,并建议“通过年度实地调查,如果符合项目用途要求,就以允许长期租赁的方式进行运营”。


为解决废校被搁置的问题,该议员提出,可利用《全罗南特别自治道特别法》的特例条款。他表示:“目前行政机关在废校被搁置的情况下,仍对签订出借合同持消极态度”,并主张“如果将废校10年租赁期限从长期角度进一步放宽,并放宽议价方式合同条件,废校利用项目的经营主体将能够更加稳定地运营相关设施”。


他还指出:“废校被搁置的时间越长,其价值就越会下滑”,“全罗南道教育厅应更加积极地制定废校利用政策,并努力提高包括岛屿地区在内的未利用废校的利用率。”


对此,道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持续检讨道内废校利用的政策方向,并计划具体制定与当地社会联动的废校利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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