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据点……有望带动地方经济活力”

全罗北道完州郡根据农林畜产食品部《农地法实施细则》修订内容,开始实施可在农地上用作临时住宿设施的“农村停留型休憩所”制度。


据郡里17日消息,所谓农村停留型休憩所,是为支持城市居民周末·体验式务农以及农民的农业经营,而在无需办理农地转用许可的前提下设置的、建筑总面积在33㎡(约10坪)以下、属于临时建筑物形式的临时住宿设施。

完州郡政府大楼全景。完州郡提供

完州郡政府大楼全景。完州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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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设置檐廊(1米以内)、露台(自外墙起最长1.5米以内)、停车场(露天型13.5㎡以内)等附属设施,部分设施不计入建筑总面积。


由于休憩所是以居住为前提的临时住宿设施,只能设置在消防车、救护车可以进入的农地上,并且必须确保不少于休憩所用地面积2倍以上的农地方可设置。此外,必须配备灭火器、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住宅用消防设施;除休憩所及其附属设施以外的农地,必须实际用于农业经营或周末体验式务农。


希望设置休憩所的农民,可前往农业畜产科进行事前设置可行性审查,之后向开放民愿科提交临时建筑物建造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总平面图、平面图、土地使用同意书等),经相关部门审查后即可领取申报凭证。对既有农用简易小屋所有者,也将给予为期3年的过渡期,以便其可转换为停留型休憩所。


电力、自来水、污水处理设施等需依据各自相关法律另行申报;若在农地内新建出入口道路(道路至停车场),则需申请办理农地转用许可(协商)。


郡守 Yoo Heetae 表示:“农村停留型休憩所有望成为让人们便捷体验农村生活的据点,并在今后为完州郡农村地区经济活性化作出巨大贡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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