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蹦极跳坠亡”……体育设施代表被认定违反重大灾害法
去年2月事故致六旬女性身亡
历经数月法律审查…以相关罪名移送检方
负责调查去年2月发生在首都圈一处复合购物中心内体育设施的蹦极跳坠亡事故的警方,已以违反《关于处罚重大灾害等的法律》(重大灾害处罚法)的嫌疑,将该体验设施的代表移送检方。
据联合新闻社16日报道,京畿南部警察厅刑事机动队以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市民灾害致死)嫌疑,近日将入驻Starfield安城的体育体验设施“Smob”的代表A某移送至水原地方检察厅平泽支厅。
A某被指作为经营责任人,未尽到事故预防义务,导致去年2月26日Starfield安城内Smob的室内蹦极跳设施发生事故,60多岁的女性顾客B某从8米高处坠落到混凝土地面身亡。事故发生时,B某虽然佩戴了安全装备,但据悉结构用挂钩“快挂”并未扣好。
重大灾害处罚法规定,如因管理缺陷在公共利用设施等处发生灾害,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需要2个月以上治疗的受伤人员达到10人以上,则构成重大市民灾害。发生此类事故的公共利用设施经营责任人,依法将面临刑事处罚。
警方认为,作为公司代表的A某负有对该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以及配备设备和设施、评估风险要素等义务,就此进行了数月的法律审查。警方相关人士表示:“根据重大灾害处罚法的规定,A某属于经营责任人,Smob属于公共利用设施,因此我们认为可以进行刑事处罚。”
此前,警方已于去年5月以业务过失致死嫌疑,将这起事故当时担任安全员的20多岁C某、店长以及总部安全管理负责人等3人移送检方。经调查确认,C某并非持有安全相关资格或技术的专业人员,而是入职约2周的兼职生。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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