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审计法》修正案获国会全体会议通过

今后即便没有通过粉饰会计获得不当利益,也可以处以最高10亿韩元的罚金。


据金融委员会称,13日包含上述内容的《股份公司等外部审计相关法律》(外部审计法)部分修正案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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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审计法规定,如果代表理事、负责会计的董事及职员等虚假编制财务报表,或者审计人或其所属注册会计师虚假编制审计报告,可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处以相当于违法行为所得利益或所规避损失额(不当得利)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但由于没有规定在通过粉饰会计未取得不当得利或无法计算不当得利时的罚金上限,导致迄今只能宣告徒刑,存在这一问题。对此,宪法法院去年7月认为这违反了“责任与刑罚之间的比例原则”,作出了违宪不合致的决定。


此次修订法律中新设了但书,规定在因违法行为未产生不当得利或无法计算不当得利时,罚金上限为10亿韩元。可根据粉饰会计的具体方式和罪质,在10亿韩元以内具体量刑。



修正案将在移送政府并经过公布程序后立即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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