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休假人员等空缺灵活补充,人力成本等预算执行更具弹性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实施“关于科学技术领域出资研究机构运营的规定”
为了提高政府出资研究机构(出资研)的研究竞争力,这些机构可以以“国家特任研究员”身份,破格支付报酬,聘用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学界泰斗等卓越研究人员。另可单独设定“自有编制”,以更具弹性地补充休假人员等空缺,并可更加灵活地执行人力成本和经常性费用等预算。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为使科学技术领域出资研通过自主负责任经营,应对瞬息万变的技术环境并确保竞争力,制定了包含上述内容的《科学技术领域政府出资研究机构运营规定》,并于4日发布实施。
此次运营规定的制定,是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继去年1月解除出资研公共机构指定、6月提出出资研创新方案之后的后续措施,其意义在于为各项改进任务在一线真正得以实施和固化奠定了基础。
已施行的运营规定中,最受关注的内容是允许特别聘用“国家特任研究员”。迄今为止,出资研受限于公开招聘、薪酬体系等规定,无法迅速招聘引领性研究所需的特定人才;今后则可为快速响应瞬息万变的政策和技术需求,及时招聘国家特任研究员。
国家特任研究员制度是为使出资研能够为提升本机构研究竞争力而网罗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学界泰斗等卓越研究人员,对各类规制进行一揽子解除的制度。其聘用期限为3年期合同制,无需经过公开招聘即可特别聘用;同时可不受退休年龄限制,允许运营单独的薪酬体系,以便支付破格报酬。
这与去年宇宙航空厅以优于厅长 Yoon Youngbin 的破格待遇延揽宇宙航空任务本部长 John Lee 的做法类似,旨在防止出资研在人才争夺战中落于人后。
在人力成本、经常性费用和主要项目经费方面,预算也可更加灵活运用。过去由于不得超出项目计划中的支出上限,难以切实改善研究人员等的待遇;今后如有需要,可通过年度内调整,更灵活地管理人力成本,尤其是出资研自有技术费收入也可用于人力成本。
此外,电费、燃气费等不再像以往那样一律适用统一增减率,而是考虑费率变动单独编制;主要项目经费则允许由机构负责人判断,在课题之间调整研究经费。
但同时也要求出资研在扩大的自主性基础上不得出现粗放经营,并须作为出资机构维持透明性和责任性,因此在经营信息公开、合理福利制度运营原则等方面,仍须比照公共机构予以维持。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研究机构创新支援组组长 On Jeongseong 表示:“由于此前并不存在这类运营规定,如今该规定已经制定,今后在一线出现问题或修改相关规定时,将以此规定为中心展开讨论”,“我们计划通过研讨会等公开活动广泛征求意见,不断对这一规定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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