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空中恐吓罪”刑法修正案出台
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满2000万韩元罚金
惯犯可从重处罚
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发布杀人预告的行为设立“公众胁迫罪”的刑法修正案于27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通过。
法务部表示,2023年在新林站和书铉站发生的无差别持刀行凶等无明显动机犯罪案件不断增加,线上反复出现面向公众的胁迫行为,但现行刑法在应对方面存在局限,这正是此次修改刑法的立法目的。
据确认,现行刑法上的胁迫罪在“能否以胁迫罪予以处罚”“应将谁视为被害人”“犯罪在何时成立”等问题上判决不一,导致存在无法处罚的案例。此外,就预备杀人罪和共谋杀人罪而言,如不存在可视为“购买作案工具和制定犯罪计划”等行为,则无法适用相关罪名,也是一大限制。
为此,法务部根据2023年8月最高检察厅的建议,开始推动新设公众胁迫罪和公共场所持凶器罪。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立即施行。
通过本次刑法修改新设的公众胁迫罪规定,对“以对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身体造成危害为内容,当众胁迫公众”的行为,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2000万韩元罚金;对于惯犯,还包括处7年6个月有期徒刑或不超过3000万韩元罚金的加重处罚条款。
法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审查的公共场所持凶器罪,也将继续推动相关讨论,以期尽快完成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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