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版权侵权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Wavve:“让两大产业共同寻求共赢发展”

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国内在线视频服务(OTT)平台Wavve为对象,提起了规模达400亿韩元的民事诉讼。对此,Wavve回应称,这只是单方面的主张,而且是过度的诉讼,并敦促重新协商。


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27日表示,已于本月11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Wavve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理由是Wavve未经许可使用协会管理的著作物(侵犯著作权)。该协会主张,Wavve数年来拒绝支付超过400亿韩元的著作权费。


Pixabay提供

Pixabay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表示,依据2011年至2022年期间公开的Wavve销售额和订阅用户数量数据,适用音乐著作权费计费标准,推算出了拖欠的使用费。在此基础上,该协会方面主张,Wavve还应在拖欠使用费的基础上,额外支付15%的侵权加算金。尤其是,有观点指出,国内主要OTT运营商在2022年针对文化体育观光部提起的“音乐著作权费征收规定批准取消”行政诉讼中败诉后,仍未对缴纳著作权使用费予以配合。


此前,文化体育观光部于2020年批准了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提交的音乐著作物使用费征收规定修订案。修订案内容包括:将OTT的音乐著作物使用费费率在2021年设定为1.5%,并在2026年前提高至1.9995%。与此不同的是,综合有线广播运营商(SO)和互联网协议电视(IPTV)的音乐著作权费费率分别按广播总收入的0.5%和销售额的1.2%来计算,费率相对较低。


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相关人士指出:“在创作者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环境下,也难以期待内容产业持续增长。当前除了通过诉讼之外,已别无他法来挽回创作者的损失,因此不得不作出采取法律应对的决定。”


对此,Wavve反驳称,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推算数值是基于单方面、主观适用征收规定得出的,与实际情况存在巨大差距。Wavve还敦促对方停止过度诉讼,重返协商桌,共同探寻媒体和著作权产业的共生发展方案。



Wavve相关人士表示:“OTT行业在2020年曾敦促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进行认真协商,并支付了著作权费。但即便如此,该协会仍只向OTT单方面提出过高的音乐著作权费要求,并向文化体育观光部申请修改著作权费征收规定,结果导致OTT要承担比广播高出两倍以上的费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