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市议会:“将就‘要求重新审议’的修订条例案进行多角度讨论”
立场声明:“商业区居民赞成议会决定”
市政府与议会将于下月11日通过电视辩论进行公共讨论
光州市议会26日就光州市对《城市规划条例修正案》提出重新审议要求一事表示,“我们将其理解为市政府向议会请求进行追加审查和讨论”,并称“希望在依照法律程序和时限作出表决之前,包括市政府执行部门在内的专家、市民都能参与进来,从多角度进行讨论”。
市议会当天通过以议长名义发表的“立场文件”强调:“光州市根据《地方自治法》等相关法律,于24日对涉及‘上调容积率’的条例修正案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审议”,“市议会的基本立场是,凡是与地区发展和市民福利增进有关的重要事项,都应当随时从多方面加以审查并持续讨论”。
接着表示:“市政府在提出重新审议要求时,列举了包括中心商业区学校、道路等核心基础设施不足在内的5项内容作为重新审议理由”,“上述理由早已在常设委员会审议过程及专家座谈会等环节中经过长期审查和讨论,市议会在综合、深入审查这些因素后才表决通过了本条例修正案”。
市议会还表示:“该条例修正案表决通过后,包括忠壮路在内的中心商业区居民曾公开表示赞成并同意市议会为激活城市商圈和地区经济所作出的决定”,“我们也请求市政府执行部门以严肃态度共同参与对重新审议议案的讨论”。
另一方面,市议会本月12日通过了以放宽中心商业区内居住设施容积率限制为核心内容的条例修正案,将原本不超过400%的限制放宽为不超过540%。对此,市政府以居住条件恶化、交通拥堵、公寓滞销加剧等忧虑为由,要求重新审议。
光州市政府与市议会为推动公开讨论,计划于下月11日举行电视公开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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