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Kim Hakui 虚假报告书疑云”前检察官 Lee Gyuwon,罚金5万韩元宣告缓期执行
法官称“虚假记载所占比重不大”
“属公诉事实未经证明或无罪情形”
因涉嫌介入前法务部次官 Kim Hakui 非法出境禁令而被起诉的大田地检副部长检察官 Lee Gyuwon,15日出席在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举行的公判。 강진형 记者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在调查前法务部次官金学义“别墅性招待疑惑”过程中,被指撰写虚假面谈报告书而被起诉的前副部长级检察官、祖国革新党战略委员长Lee Gyuwon,在一审中就虚假公务文书制作罪被宣告罚金50万韩元、宣告缓期,另外4项主要罪名则被判无罪。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7部(审判长法官 Woo Inseong)26日对因涉嫌虚假公务文书制作等被起诉的Lee前检察官宣告罚金50万韩元并予以宣告缓期。宣告缓期是指对于较轻犯罪,在一定期间内暂缓宣告刑罚,自宣告缓期之日起经过2年后,事实上视为未曾受过刑罚的判决。
Lee前检察官因包括虚假公务文书制作在内,涉嫌泄露公务秘密、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妨害业务、违反《信息通信网法》(名誉毁损)等罪名被起诉,但除虚假公务文书制作外,其余4项主要罪名均被判无罪。
合议庭就虚假公务文书制作罪名认定,Lee前检察官在与Yoon某3次面谈中,在未进行录音的情况下,对其陈述要旨进行虚假回忆并撰写报告的部分构成有罪。不过合议庭解释宣告缓期的量刑理由称:“被告人承认事实关系,且虚假记载部分在3份报告中所占比重并不大。”对于其余指控,合议庭说明称:“属于对公诉事实没有证明或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同时指出:“有罪部分所占比重看上去并不大且程度轻微,并考虑到其为初犯。”
Lee前检察官被指控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在文在寅政府时期担任大检察厅过去事实真相调查团成员活动期间,将作为性招待疑惑关键人物的Yoon某并未陈述的事实虚构后写入面谈报告书。
检方认为,Lee前检察官违反了禁止泄露公务机密等规定,将虚假撰写的面谈报告书对外泄露。检方视其为向特定媒体透露相关内容,以此制造敦促侦查的舆论。检方在上月23日对该委员长的结案公判中求处3年有期徒刑。
宣判结束后,Lee前检察官表示:“感谢并敬意遵循法律和常识作出英明判断的合议庭”,并称:“在数十页之多的大量公诉事实中,仅就一行内容作出了宣告缓期,其余全部判决无罪,我理解为事实上无罪。对于部分内容,将在二审合议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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