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在光州火灾现场为搜救被困人员而强行破拆出入口的消防员,被指可能要个人承担损害赔偿的问题,消防厅厅长 Heo Seokgon 表示,将“通过预算予以补偿”。
Heo 厅长在25日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对共同民主党议员 Wi Seongon 提出相关事件并指出“难道还要消防员自己承担损害赔偿吗?这一问题是不是应该改进?”时,作出“不是那样的”解释。
Heo 厅长表示:“将通过正当的预算编制进行(损失)补偿,如若不足,将动用预备费,由我们(消防厅)进行充分补偿。”他接着说明:“根据《消防基本法》,因合法的消防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正当补偿,各市道地方自治团体都在预算中编列了一定额度。”同时补充称:“已经确认,光州部分也编列了1000万韩元的预算。”
消防厅表示:“所谓由消防署或消防公务员个人负担损失补偿费用,并非事实”,并称“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正在为使消防公务员能够顺利开展消防活动,完善法律和制度依据,并在预算方面积极予以支持”。
据消防厅介绍,各地方自治团体会综合考虑各自的消防活动条件和特点,按年度编制损失补偿预算。今年全国17个市道编列的损失补偿预算总额为2.053亿韩元。具体来看,首尔2000万韩元,仁川3980万韩元,京畿道2500万韩元,全罗南道2000万韩元,釜山、光州各1000万韩元等,均已落实。
消防厅还表示,若损失补偿金额超过当年度预算范围,可与申请人协商延长补偿金支付期限,或动用预备费进行补偿。
此前,上月11日,消防员在赶赴光州北区一处公寓二层火灾现场,疏散住户的过程中,强行破拆了6户住家的入户门。此后,部分居民要求消防当局赔偿入户门及锁具损坏的损失,引发争议。随着“开展救援行动的消防当局反而要赔偿维修费”的情况被曝光,光州市市长 Kang Gijeong 于24日表示,“将由行政部门承担责任”。同时,表示愿意捐出维修费用的市民咨询也接连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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