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DI焦点:基础养老金选定方式改革方向

有国策研究机构建议,应当修改向全部老年人口70%发放的基础养老金受益人选定标准。随着高龄群体收入和资产水平改善、老年贫困呈下降趋势,有意见认为,养老金领取对象应当以全社会为基准,选定为相对贫困的老年人。韩国开发研究院强调,只有将基础养老金领取对象从目前以基准中位收入100%为标准,逐步缩减至50%,才能更有效地改善老年贫困问题。

KDI:“基础养老金,应从覆盖全部老人70%改为以中位收入为基准的50%” View original image

25日,韩国开发研究院(KDI)发布了题为《基础养老金选定方式改革方向》(KDI Focus)的报告。KDI研究委员 Kim Doheon、Lee Seunghee 指出,目前在全部老年人口中,以考虑收入和资产后的“认定收入额”处于后位70%为基础养老金领取对象的现行标准,已经无法反映老年人改善了的经济状况。


也就是说,以目前方式运作,会出现养老金领取者中非脆弱阶层老年人不断增加的问题。随着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好转,选定基准额同步上升,结果导致并不贫困的老年人依然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的现象。


实际上,基础养老金选定基准额在2015年仅为基准中位收入的一半水平,但随着老年人的经济状况改善,到2025年已快速上升至基准中位收入的93%。所谓基准中位收入,是保健福祉部公布的全国全部家庭收入的中位数。


KDI预测,今后老年贫困也将逐步好转。这是因为在高龄群体内部,出生年代越靠后,贫困程度实际上越低。在高龄群体中,1930年代和1940年代出生者的贫困率较高,但1950年代出生者的贫困率较低。由于1950年以前出生世代贫困率高,才抬高了整体老年贫困率。今后步入老年阶段的1960年代、1970年代出生者的收入和资产水平较高,因此老年贫困率将进一步下降。

KDI:“基础养老金,应从覆盖全部老人70%改为以中位收入为基准的50%” View original image

这种差异源于不同世代享受的国民养老金待遇规模不同。国民养老金直到1998年才面向全体国民实施,因此在领取率和领取金额方面,越是最近出生的世代,水平就越高。尤其是1950年代以后出生世代的国民养老金领取率接近60%,因此,对于今后步入高龄阶段的1960年代、1970年代出生者而言,国民养老金将成为切实的老年保障制度。


因此,KDI建议,应当将基础养老金受益人选定方式设定为“基准中位收入”的一定比例。进一步而言,通过将选定标准从基准中位收入的100%逐步调整至50%,既可以节约财政支出,又可以用节约下来的财政提高给付金额,从而更有效地改善贫困问题。


同时,KDI认为,有必要将养老金领取对象逐步收缩为以全社会为基准相对贫困的老年人。如果进一步引入根据“认定收入额”差异化发放给付金额的方式,将能更有效地缓解老年贫困问题。

KDI:“基础养老金,应从覆盖全部老人70%改为以中位收入为基准的50%” View original image

从长远来看,报告主张,应当考虑将面向老年人的基础养老金制度与基础生活保障制度进行整合,运行“老年人类别型最低收入保障制度”。所谓老年人类别型最低收入保障制度,是面向低收入老年人,保障其最低必要生活费用的公共救助制度。



如果将基础养老金制度的选定方式调整为基准中位收入50%以下,基础养老金领取对象将减少,而给付金额将增加,其公共救助属性会进一步强化。但由于这一变化可能与基础生活保障制度在功能上产生重叠,从而提高制度复杂性,因此也可能带来新的问题。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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