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火灾25日表示,为了强化客户保障,新设了个人汽车保险中的“两项附加险”,即“步行中伤害赔偿附加险”和“自有车辆市价贬值损失赔偿附加险”。新设附加险自4月6日责任开始的汽车保险合同起可投保。
“步行中伤害赔偿附加险”是指被保险人在步行过程中与汽车发生碰撞而受到伤害时,可以获得赔偿的附加险。由于汽车保险属于强制保险,步行中与汽车发生事故时,可通过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获得基本赔偿。但若行人存在过失,则相应过失比例部分的保险金会被扣减后支付。
此时,如投保“步行中伤害赔偿附加险”,即可由该附加险补偿因自身过失而被扣减的保险金。即便肇事车辆仅投保了强制保险而非综合保险,导致赔偿存在限额,仍可就超过限额的损失,在约定的投保金额范围内获得赔偿,这是该附加险的一大优势。
“自有车辆市价贬值损失赔偿附加险”是与自有车辆损失保险责任相衔接的附加险。当车辆因事故受到一定程度以上的损坏时,即使进行了修理,将来在转售车辆时,售价仍有可能下降,该附加险可以对这部分损失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
但需要注意的是,该附加险并非根据实际发生或预估的市价贬值损失来支付,而是按照保险金给付标准进行赔付。当因事故造成客户本人车辆的直接修理费用超过车辆价值的20%时,可根据车辆使用年限,获得相当于修理费用10%至20%的保险金。
三星火灾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设附加险旨在更广泛地保障客户与汽车相关的各类风险。今后我们也将持续推出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以守护客户的日常生活并创造更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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