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德郡敦促农民事先申报填土、改良土壤等“农地改良”行为
面积1000㎡、填挖方高度或深度超50厘米须申报
庆尚北道盈德郡表示,自今年1月起《农地改良申报义务化制度》实施,对为进行农地改良而开展填土或挖方作业的情况,正敦促相关人员事先进行申报。
所谓农地改良,是指为提高农地生产力而改变农地形质的行为,包括农地的区划整理或改良设施的安装,以及客土、填土、挖方、岩石开采等行为。如在未申报的情况下实施改良,最高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并可能受到包括责令恢复原状在内的行政处分。
但在已取得开发行为许可的情况下,以及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直接实施的项目、灾害复原和灾难应急处置、宗地面积在1000㎡以下,或填土高度、挖方深度在50㎝以内的情形,则不属于申报对象。
因此,如面积超过1000㎡且填土高度或挖方深度在50㎝以上,事先需向盈德郡农业政策科提交△农地改良申报书 △包含工程或项目相关图书、损害防止计划等内容的事业计划书 △农地所有权证明文件 △证明所用土壤符合农地改良标准的相关文件等材料。
此外,详细事项可咨询盈德郡厅农业政策科农业政策组。
Agriculture Policy Division Director Kim Gidong表示:“这是为了保护农地和保障农业可持续性的重要制度,恳请所有农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并称“也请广大郡民予以理解与配合,通过此次农地改良制度为农村环境保全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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