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继承与赠与税制削弱企业竞争力
联合声明发布

在国内外经济环境警示信号不断扩散的形势下,经济界提出意见称,为了迅速克服危机,应通过大胆改革继承税和赠与税制度,强化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韩国中坚企业联合会、大韩商工会议所、中小企业中央会、韩国经营者总协会、韩国经济人协会、韩国贸易协会等6大经济团体于20日通过发表《敦促改革继承·赠与税制经济界共同声明》作出上述表示。

经济六大团体呼吁改革继承与赠与税制 View original image

通过此次共同声明,各经济团体强调称,“应当支持继承和赠与这一最迅速、最有效的手段得以顺畅运转,以便保存和传承作为国家竞争力核心的企业技术实力、经营诀窍和企业家精神。”


各经济团体表示:“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38个成员国中,我国现行继承·赠与税制规定的最高税率为第二高的50%,在对最大股东进行溢价评估时,实际最高税率高达60%,这已成为削弱我国企业全球竞争力的最大制约因素之一。”并强调称:“由于过重的继承税负担而迁往海外的企业、被海外私募股权基金收购的企业、被迫关门的企业,其价值流失以及根深蒂固的‘韩国折价’不应再度重演,必须集思广益加以防范。”


此外,各经济团体还强调称:“应对不断扩散的经济危机,其答案在于企业。必须尽快作出决断,让企业得以生存并进行投资、创造就业岗位、构筑可持续增长的基础。”



在当天举行的朝野政府国政协商会之前发表的共同声明中,各经济团体敦促称:“国会应通过朝野之间的开放式讨论和充分审议,将继承税最高税率下调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平均水平的30%,废除最大股东溢价评估,扩大对家业继承扣除和家业承继赠与税课税特例的支持力度等,从而通过有助于振兴企业的前瞻性继承·赠与税制改革方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