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Hyosung Heavy Industries 将分包工程款转嫁给其他小型企业的事实被揭露,因而受到竞争当局的整改命令处分。
18日,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将针对违反《公平交易法》第12条之2(禁止不当要求经济利益)的 Hyosung Heavy Industries 作出整改命令并下达今后禁止命令。
Hyosung Heavy Industries 在委托浦项制铁浦项液化天然气发电自启应急发电机安装工程时,要求受托企业代为支付其本应向其他经营者支付的工程款。
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结果显示,从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Hyosung Heavy Industries 指示受托企业代为支付其本应向其他两家经营者支付的工程款共3850万韩元。
公平交易委员会解释称,Hyosung Heavy Industries 指示受托企业代为支付其在法律和合同上并无义务承担的工程款,这一行为属于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要求经济利益的不公平行为。
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措施是对原承包企业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转嫁给受托企业的行为予以制裁”,“具有查处建筑工地上惯常发生的不公平行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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