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郡推行农村驻留型休憩所制度…有望吸引常住人口流入
忠清南道扶余郡18日表示,为了引入生活人口并激活农村经济,将实施“农村停留型休憩亭”项目。
所谓农村停留型休憩亭,是指在无需办理农地转用许可的前提下,为支持城市居民周末·体验式务农以及农民的农业经营而设置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3㎡(约10坪)、以临时性建筑物形式存在的临时住宿设施。
休憩亭可附属设置檐廊(1米以内)、露台(面积不超过最长外墙长度乘以1.5米)、停车场(露天形式,13.5㎡以内)等附属设施。
如农民本人在农地上直接将其用于农事作业,则可以设置休憩亭,但不得出租给他人或用作劳动者宿舍。
有意向者需事先向郡厅农业政策科确认能否设置休憩亭,之后向城市建筑科(建筑组)提交临时建筑物构筑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总平面图、平面图,如为他人所有土地还需提交土地使用同意书)。
电力、自来水、污水处理等设施须根据各自相关法律另行申报。
另外,如需在农地上铺设碎石、进行硬化等方式开设出入口道路(从道路至停车场),须取得农地转用许可(协商);并且在设置休憩亭后60日以内,需向所在地邑面行政福利中心(农产业支援组)提交临时建筑物申报凭证及农村停留型休憩亭设置现况等材料,登记入农地台账。
农村停留型休憩亭属于无法长期居住的设施,如办理居民登记迁入申报,将被视为违反《农地法》的农地非法转用行为,可能受到行政处分,需加以注意。
既有已设置的违法农用小屋,如符合修订后的农村停留型休憩亭选址及设置标准,可在2027年前转换为休憩亭。
郡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农村停留型休憩亭制度的引入,能够为人们提供体验农村生活的机会”,“今后不仅有望吸引更多生活人口流入农村,还将提高农民农业经营的便利性,从而有助于提升务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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