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团健康保险研究院实态调查
“在家中死亡”仅占约14%
调查显示,约68%的长期照护老人希望在自宅离世,但实际在家中去世的比例不到15%,相反,约70%在医院中去世。
17日,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健康保险研究院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2023年长期照护死亡者死亡前1年给付利用现状分析》结果。研究院以2023年一年内去世的长期照护等级认定者16万9943人的死亡前1年健康保险和长期照护保险给付资料为基础,分析了死亡者特性等情况。结果显示,死亡地点中,疗养医院占36.0%,综合医院占22.4%,医疗机构合计为72.9%。在自宅去世的为14.7%,在机构设施去世的为12.4%。
这与老年人的临终意愿正好相反。根据研究院以“韩国长期照护老人队列”基线调查和《2023老年人实态调查》资料进行的分析,在3032名接受照护给付的老人中,有67.5%表示希望在自宅临终。
在2023年去世的长期照护老人中,99.6%使用了健康保险给付,75.8%使用了长期照护给付。这些人的平均给付费用为健康保险约2500万韩元,长期照护为1500万韩元。长期照护死亡者中,15.1%的死因为癌症。给付费用越接近死亡月份越高,在死亡前一个月达到峰值,死亡前一个月的平均给付费用为408万韩元。
超过一半的死亡者(59.7%)在临终前接受了延命医疗。从延命治疗类型来看,使用升压药的比例为48.7%,其次是▲通过鼻饲管或输液等人工营养供给38.0% ▲输血15.1% ▲机械通气和心肺复苏术各为9.6%。其中,升压药使用和人工营养供给这两类中,分别有占整体45.0%、55.6%的病例是在疗养医院实施的。
有13.1%的死亡者制定了中止延命医疗决定计划,其中超过一半的56.5%是在临终前1个月内制定该计划。此外,在全部死亡者中,有7.6%,在制定中止延命医疗计划者中,有58.2%在临终前1个月内实际执行了中止延命医疗的决定。不过,随着年龄增加,整体上制定和执行中止延命医疗决定计划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自首次获得长期照护等级认定至死亡的时间,癌症患者平均为2.06年,非癌症患者平均为4.16年。在医疗机构中去世的比例方面,癌症患者为84.7%,高于非癌症患者的70.8%。
研究院就整体分析结果表示,“对象者在生命末期所接受的照护与临终方式,与本人或家属的偏好并不一致”。同时提出了▲激活确认长期照护老年人延命医疗意向的相关制度 ▲在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内构建临终照护提供体系 ▲消除长期照护认定者在临终前医疗服务方面的盲区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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