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涉嫌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和电信事业法

一名二十多岁男子在外卖餐厅以“明天发工资”为由赊账点餐却迟迟不还钱,最终被判处实刑。


称“明天转账”后吃霸王外卖的20多岁男子最终获实刑 View original image

15日,据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单独审判部法官 Shin Dongil 表示,因涉嫌诈骗等罪名被起诉的A某(23岁)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A某于2023年6月在原州市一处住处,通过外卖应用订购披萨时称:“真的非常抱歉,我现在特别饿,明天发工资,明天立刻给您转账”,以此点了一份披萨。但当时A某处于休职状态,根本无力支付餐费。


A某还以同样手法,向其他餐厅点了多种外卖餐食,却一直不还钱。同年7月,他在点拌冷面、炸猪排等食物时也谎称“明天转账”,之后却未支付价款。除此之外,A某还因收取报酬而告知他人互联网银行密码和认证号码,并在收到B某“如果帮忙开通手机用户识别卡,就支付50万韩元作为报酬”的提议后,为其开通手机用户识别卡并转交给他人,因此还被指控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和《电信事业法》。


Shin 法官表示:“被告以餐饮店为对象实施诈骗,并转让将被用于组织性诈骗犯罪的接入介质(用户识别卡)等,犯罪性质恶劣;且尚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同时被告也承认自身过错,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作出量刑。”


不过,法院说明称,在确定刑期时,还兼顾考虑了如果与A某去年6月因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上的致死嫌疑案件一并判决时,与其已确定的1年10个月有期徒刑判决之间的量刑平衡。



另外,根据《轻犯罪处罚法》第3条规定,无钱吃喝的“白吃白喝”行为将被处以1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留或科料处分。如果涉案金额较大,或具有惯常性、故意性,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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