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对议员 Jeong Junho 违反选举法指控的公诉
法院驳回了检方针对共同民主党议员 Jeong Junho(光州北区甲)的公职选举法违犯罪名提起的公诉。
合议庭认为,检方在提起公诉时违反了《检察厅法》规定的公诉提起程序,犯下失误。
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12部(审判长法官 Park Jaeseong)于14日在对因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和《政治资金法》而被起诉的 Jeong 议员及其选举阵营相关人员2人等的宣判公审中,作出了驳回公诉的判决。
合议庭表示:“从卷宗上看,依据《检察厅法》并不享有公诉提起权的侦查检察官提起了公诉,这一点十分明显”,“属于公诉提起程序违反法律而无效的情形”。
光州地方检察厅公共调查部去年10月对 Jeong 议员提起不拘留起诉时,没有将侦查检察官和起诉检察官分离,而是由启动侦查的检察官直接提起了公诉。
对此,Jeong 议员方面提出异议称:“侦查启动检察官连公诉都一并提起,属于违反《检察厅法》,是明显的公诉驳回事由。”
检方则反驳称:“本案是由设有司法警察官的选举管理委员会提出告发后,由检方进行侦查的案件,并非检方自行启动侦查,因此不属于侦查与起诉分离的对象。”但合议庭认为起诉存在问题,作出了驳回公诉的决定。
随着2022年所谓“检警侦查权调整法(修订《检察厅法》)”实施,检察官不得对自己启动侦查的犯罪提起公诉。
本案公诉虽被驳回,但舆论预计,检方将立即提起上诉,或者放弃上诉而选择重新起诉。
对此,Jeong 议员表示:“感谢法院纠正了检方错误的起诉”,“如果进入二审程序,将诚实应对,今后也将继续保持谦逊的议政活动。”
Jeong 议员方面的辩护律师表示:“如果检方提起上诉,我们计划与一审一样,以起诉违法、应当驳回公诉为由进行应对;若重新起诉,则将在审判中围绕合法性展开法律攻防。”
Jeong 议员等人被指控在4·10总选前后的今年2月左右,在党内预选过程中,让12名电话宣传员拨打了1.5万通宣传电话,并让2名宣传员发送了约4万条宣传短信,因此被起诉。
根据《公职选举法》,不得向预选运动相关人员提供金品,但 Jeong 议员被控与作为电话、短信宣传负责人的共犯等人共谋,以日薪名义向12名宣传员共提供了500万韩元。
此外,他还被指控在去年12月至今年2月期间,向6名未被申报为选举事务员的人支付了约1,647万韩元的预选运动报酬,并承诺支付190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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