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部将“信托管理团体”音著协、音实联
指定为与公务相关团体
版权费征收与分配须确保透明
团体高管适用禁止不正当请托法

文化体育观光部于12日表示,已将版权信托管理团体社团法人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社团法人韩国音乐实演者联合会指定为与公务相关的公职关联团体。

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提供

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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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信托管理团体受创作者委托管理其著作财产权,并从政府获得可以行使该权利的独占性或准独占性权限。目前,文体部许可的版权信托管理团体共11家,其中团体9家、公共机构2家。


两家团体须遵守《禁止不正当请托及金品等收受法》(请托禁止法)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其专职高管还被赋予财产申报义务。信托管理团体的任职人员被限制▲从事不正当请托行为 ▲离职后向离职前所在机构的任职人员进行请托或斡旋 ▲收受金品(包括接待、宴请)等。由于版权信托管理团体承担着向创作者征收并分配版权费的职责,因此确保透明性和公益性至关重要。


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韩国音乐实演者联合会是信托管理团体中规模最大的两家。两家团体共管理逾10万名音乐著作权人(作曲家、作词家等)和实演者(歌手、演奏者等)的权利。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2024年征收版权费4365亿韩元,较2019年的2208亿韩元增长约一倍;韩国音乐实演者联合会的征收额也达到679亿韩元,较5年前的420亿韩元增加约1.6倍。



文化体育观光部版权政策局局长Jung Hyangmi表示:“将其指定为公职关联团体,是为了通过制度化措施,使拥有独占性与公益性地位的版权团体能够以创作者利益为最优先来运营”,并称“期待以此为契机,提高创作者对版权团体的信赖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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