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行亲吻时为什么不咬舌头?”…性暴力案件侦办中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依然存在
全国性暴力咨询所协作机构评选出
“‘竭尽全力反抗’是旧时代的恶弊”
调查发现,在对性暴力案件受害者进行侦查或审判时,发生二次伤害的案例很多。
根据25日性暴力相关女性团体——全国性暴力咨询所协作体(简称“全性协”)发布的《2024年度性暴力侦查·审判过程中人权保障市民监察团“垫脚石·绊脚石”评选结果》,共评出“垫脚石”案例9件,“绊脚石”案例10件,特别“垫脚石”案例1件。其中,“绊脚石”案例中检察机关2件,警方1件,法院7件。“垫脚石”指积极典型,“绊脚石”指消极典型。
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是,Jeonju地方检察厅 Jeongeup支厅在侦查过程中,对在职场中遭到上司强奸、强制猥亵和威胁等侵害的受害者A某,说出“被强行亲吻时,为什么不咬他的舌头?”“是你自己给了对方机会才会这样”等言论。此后检方作出了不起诉处理决定。
此外,首尔永登浦警察署女性·青少年侦查2组在受害者提交了足以确认其在交往期间一直遭受反复强奸、殴打、威胁和跟踪等行为的记录的情况下,仍作出了不移送处理决定。其理由是“虽然可能令人感到不快和烦扰,但并非会让人产生不安感和恐惧感的行为”。
接着,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合议11庭以“(受害者)并未极力拒绝并激烈反抗”为由,在强制猥亵及强奸案件中作出了无罪判决。全性协批评称,“以20年前已被废弃的‘竭尽全力反抗’标准未获证明为由宣告无罪,暴露出强迫受害者‘像个受害者’的陈旧时代恶习”。
此外,还评选出诸如:缺乏对残障人性暴力特殊性理解的判决(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1庭);因不了解数字性犯罪特性而对“拍摄”一词作出狭隘解释的判决(大法院第3庭)等案例。
相反,被选为“垫脚石”的案例包括检察机关1件、警方1件、法院7件。首先,在涉及性暴力受害者被反告(以涉嫌虚假指控罪名起诉)的案件中,大法院第1庭依据“性别认知敏感度”,在时隔3年后撤销原审并发回重审。另有Uijeongbu地方检察厅在一名成年男性国家队教练性侵既是运动员又是儿童·青少年的受害者一案中,基于对体育界等级秩序的理解,变更起诉书内容,被评价为对体育界性暴力案件敲响了警钟。
此外,还有诸如:查明以恋爱为名实施对残障人性剥削的侦查(Daejeon警察厅女性对象犯罪特别侦查组);反映教会内部性暴力特性的判决(Gwangju地方法院刑事合议11庭)等案例被选入。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