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在春节前夕大规模查处了一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及销售场所,这些场所存在保存已过消费期限的产品、未遵守畜产品保存标准等问题。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24日表示,自今年1月6日至17日为期两周内,以道内食品制造及加工业、中大型超市(其他食品销售业)共360处为对象开展集中调查,共查获27起违法行为。
从主要违法案例来看,城南市A即食销售制造加工业者将消费期限已过7个月的草莓浓缩液等7种原材料,未标注为废弃用就存放在冰箱中。华城市B食品制造加工业者在生产香油、炒芝麻等产品时,连续5个月未填写生产作业日志及原料收支簿。九里市C食品制造加工业者在生产需每3个月至少进行1次自检的年糕类产品时,未实施自我质量检测。
始兴市D肉类销售业者将本应在零下2至10℃以下冷藏保存的国产猪颈肉,以零下12℃的状态冷冻保存;南杨州市F食品制造加工业者则在未申报的营业场所之外,在室外追加安装冷藏库,用于存放和使用其生产的生豆腐成品,被当场查获。
若在未标注为“教育用”或“废弃用”的情况下保存已过消费期限的产品,或未遵守畜产品冷藏及冷冻保存标准,将根据《食品卫生法》及《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此外,未履行自我质量检测义务,或未向主管机关申报营业场所面积变更的,将根据《食品卫生法》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团长表示:“由于节日期间应季食品违法案例每年反复出现,对被查处业者将依据相关法律予以严厉处罚,并将尽最大努力杜绝威胁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他还表示:“为防止因疏忽或过失而触法,我们已按类型进行整理并向各营业场所提供相关资料,引导业主依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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