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英丰表决权受限决议爆粗声四起
“违法决定”VS“没有问题”

高丽锌业将临时股东大会较原定时间推迟6小时召开,最终限制了最大股东永丰(持股比例25.4%)的表决权。尽管MBK Partners和永丰方面反驳称这是违法行为,但高丽锌业方面表示并无问题并强行推进。


高丽锌业于23日在首尔龙山区首尔君悦酒店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在比原定上午9点晚6小时开会后立即表示:“根据商法条款,永丰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得行使表决权”,“永丰方面曾请求推迟股东大会,但由于永丰方面并无表决权,因此视为撤回延期请求”。


前一天,高丽锌业以场外出售方式,将孙公司Sun Metal Corporation(SMC)以575亿韩元价格,收购了崔氏家族和高丽锌业股东之一永丰精密所持有的永丰10.33%股份。崔会长一方主张,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构成“互相持股”关系,因此彼此都不能行使表决权。根据商法上的“互相持股限制”制度,如果两家公司互相持股比例超过10%,则不得对对方公司行使表决权。借此,高丽锌业方面试图封锁MBK·永丰所持约40%高丽锌业股份中,永丰持有的约25%股份的表决权。


MBK·永丰方面立即表示反对。其理由是,互相持股限制条款仅适用于国内法人且为股份公司,因此不适用于在澳大利亚设立的、属于外国法人且为有限责任公司的SMC。由此限制表决权,被指为重大违法行为。


永丰代理人律师Lee Sunghoon在股东大会发言中表示:“作为高丽锌业最大股东,50年来一直毫无问题地行使表决权,但自昨晚6点公告发布后,电子投票已截止,作为股东在相关事项上已无法采取任何行动,在这种情况下却被限制表决权,感觉像被抢劫一样”,“仅用2小时进行法律审查就限制最大股东的表决权,不得不对高丽锌业的行为产生怀疑。”他接着指出:“我想问,对互相持股限制是否存在适用于外国公司的法律依据、是否有法院判决、在股东大会前是否与股东商议或征求过意见”,“从今天上午9点开始我们一直等待,准备行使宝贵的表决权,但公司搞突袭和操纵,导致今天的股东大会彻底变成一场闹剧。”


其他股东也提出反对。另一位股东的代理律师表示:“外国公司在商法上并非公司,收购永丰股份的SMC是名副其实的外国公司”,“这一问题必将在法庭上得到裁判,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承担责任。”


对此,高丽锌业方面回应称:“目前存在争议的互相持股监管,例如商法中对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监管,在整体上具有相似性,而且不仅适用于国内,也适用于国外,这是通说”,“对于公司子公司的概念,包括外国子公司的解释一直存在,因此根据互相持股限制,得出永丰不具有表决权的结论,今天的股东大会可以照常进行。”



MBK方面则反驳称,这是完全不当的解释。MBK方面代理人警告说:“如果对此有把握,就不会在昨天才决定这一方案和策略,而是会提前一两个月准备”,“现在却强行推进牵强的解释,我们将通过法院获得明确判决,必然追究其违法和不公正的责任。”

23日下午,在首尔龙山区格兰德凯悦首尔酒店举行的高丽锌业临时股东大会正在进行中。赵容俊 记者供图

23日下午,在首尔龙山区格兰德凯悦首尔酒店举行的高丽锌业临时股东大会正在进行中。赵容俊 记者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