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经营者总协会指出,《重大灾害处罚法》(以下简称重大灾害处罚法)实施已满3年,但在法律解释以及因果关系举证方面仍然存在争议。该协会表示,应当对法律体系进行修订,使重大灾害处罚法能够在产业现场有效运作,并敦促政府和国会推进相关法令的修改。
根据韩国经营者总协会23日发布的《重大灾害处罚法判决现状及启示》报告,自重大灾害处罚法于2021年1月实施以来,检方以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提起公诉的案件中,已有31件作出法院判决。
其中,有罪判决为29件(实刑2件、有期徒刑缓刑23件、罚金刑2件),无罪判决为2件。被判实刑的理由包括类似事故前科、同类前科、安全检查指摘事项被搁置不管等。量刑方面,对代表理事判处1至2年有期徒刑。
按行业划分,在31件案件中,超过一半的51%发生于建筑业(16件),其次是制造业(12件)和其他行业(3件)。按企业规模划分,中小企业(50人至299人)有27件,中坚企业(300人至999人)有4件,截至目前尚无关于大型企业(1000人以上)案例的判决。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判断称,对于因适用重大灾害处罚法而产生的事故预防效果存在疑问,该法自适用于产业现场以来,反而加剧了混乱。
首先,该协会提到,由于重大灾害处罚法存在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在法律解释和适用方面引发了诸多争论。尤其是,大部分判决都将事故原因明确为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所规定的义务,但有舆论指出,很难证明经营责任者的相关义务与重大灾害发生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
此外,韩国经营者总协会批评称,在处理外包劳动者死亡事故的案件中,未能正确区分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地位和角色就作出有罪判决,这一判断不符合安全原理。与此同时,有的判决还违反了禁止扩张解释这一法律规范严格解释原则,而且处罚集中落在人力、财政条件较为薄弱的小规模事业场代表身上,这一点也受到质疑。
最后,该协会指出,即便在距离法律实施3年这一时间点上,产业灾害的发生趋势仍大致维持相似水平,因此判断重大灾害处罚法对减少产业现场重大灾害的影响十分有限。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安全保健本部长 Lim Wootaek 强调称:“在重大灾害处罚法实施将满3年的当下,政府和国会有必要尽快推动法令修改,从而提高重大灾害处罚法的可执行性和可预见性。”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