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旦受理申请 将在宪法法院裁决前中止审理
检方也提交意见书
执政党批“赤裸裸的拖延审判战术”

共同民主党代表 Lee Jaemyung 于23日,在其公职选举法违规案件二审开庭前,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提请违宪法律审判,以争议相关法律条款是否违宪。

选举法违宪上诉在即 Lee Jaemyung 向法院申请提请违宪审查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法律界22日消息,Lee 代表已向负责其选举法案件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6-2部(审判长法官 Choi Eunjeong、Lee Yesle、Jeong Jaeo)提交了关于公职选举法第250条第1项的违宪法律审判提请申请书。据悉,检方也于当天提交了相关意见书。


公职选举法第250条第1项规定:“以当选或者使其当选为目的,通过演讲、广播、报纸、通讯、杂志、壁报等方式,就候选人、候选人的配偶或直系尊卑属及兄弟姐妹的出生地、家庭关系、身份、职业、经历、财产以及是否得到特定个人或特定团体支持等事项,公布有利于候选人的虚假事实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违宪法律审判是审查法律是否符合宪法、并在认定其违反宪法时使其效力丧失的制度。当某一特定法律是否违反宪法成为审判的前提时,负责该案件的法院应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决定向宪法法院提请违宪法律审判。


法院一旦决定提请违宪法律审判并将决定书送交宪法法院,审判程序即在宪法法院作出决定前中止。若法院驳回提请申请,当事人可以向宪法法院申请宪法诉愿审判。


对此,国民力量党就 Lee 代表在公职选举法违规指控的二审开庭前向法院申请提请违宪法律审判一事予以批评,称这是赤裸裸的拖延审判战术。国民力量党法律顾问委员长 Joo Jinu 通过声明表示:“在 Lee 代表受审前一天,负责该案的检察官就违宪法律审判提请申请提交了检方意见书”,“这意味着被告人就公职选举法处罚规定提出了违宪法律审判提请申请,正在施展赤裸裸的审判拖延战术。”



Lee 代表在去年11月15日的选举法违规案件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随后在本月17日,他又向合议庭提交了7份证人申请书。如果 Lee 代表的刑罚通过大法院最终确定,他不仅将丧失议员职务,今后10年内也将被限制被选举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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