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选举法案件二审判决三分之二耗时超3个月
共同民主党议员Kang Hunsik介绍称,在公职选举法案件的二审中,仅约三分之一在3个月内结案。有人指出,为了提前审理Lee代表的公职选举法案件而中止新案分配等做法,是一种政治性决定。
Kang议员根据22日从大法院(相当于最高法院)获得的资料表示:“过去6年间(2019~2024.11),公职选举法案件二审在3个月以内处理完结的比例仅为35%。”尤其是去年,在241件案件中,审理时间超过3个月的有203件,占到84%。
对于近日法院行政处出面,向负责审理Lee代表二审的合议庭下达停止分配新案的措施,Kang议员批评称:“以所谓迅速审理为名对法院施压,本身就是司法部门作出的政治性决定,也是事实上对个别合议庭进行恐吓的司法垄断行为。”
他也严厉批评了就Lee代表相关案件不断施压要求“迅速审理”的国民力量党。Kang议员表示:“国民力量党拿着所谓‘6·3·3处理指引’说事,对合议庭施压,但在他们自己的案件(2019年因国会快速通道法案冲突被以妨碍特殊公务执行罪起诉的案件)中,却一共提交了110次缺席理由书和缺席许可申请书,被告27人在审理过程中合计缺席了342次”,并称“真正应该中止新案分配的,是负责快速通道案件的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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