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郡放宽国家基础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
以四口之家为准上涨6.42%,以单人家庭为准上涨7.34%
忠清南道泰安郡14日表示,自今年起《国民基础生活保障制度》对象的选定标准将予以放宽。
据郡方面介绍,与去年相比,生计补助在4人家庭标准上上调6.42%,在1人家庭标准上上调7.34%。由此,《国民基础生活保障》生计补助的4人家庭每月最高支持基准额,将从原先的183万3572韩元提高至今年的195万1287韩元。
生计补助的赡养义务人认定标准也有所放宽。此前标准为年收入不超过1亿韩元或一般财产不超过9亿韩元,自今年起调整为年收入不超过1亿3000万韩元或一般财产不超过12亿韩元。此外,老年人劳动所得扣减适用年龄也由原来的75岁以上,扩大至今年起65岁以上。
汽车财产标准同样得到改善。此前的标准为排量1600cc以下、车龄10年以上或车辆价格在200万韩元以下的乘用车,而自今年起放宽为排量2000cc以下、车龄10年以上或车辆价格在500万韩元以下的乘用车。
随着此次选定标准的放宽,低收入群体被认定为基础生活受益人的门槛将有所降低,预计郡内将有更多危机家庭能够获得相关支持。
郡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从今年起《国民基础生活保障制度》标准得到放宽,将有助于缩小福利盲区,并为郡民的生活安定作出贡献”,“今后也将尽最大努力,以推动提升郡民的福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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