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明知其佩戴仍允许回家
一名曾有性犯罪前科的四十多岁男子,企图通过公寓阳台闯入一名女性居住的住宅,在作案后第9天被拘捕。
京畿道平泽警察署7日表示,已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为由,将A某予以拘留。
A某涉嫌于上月29日晚上10时50分左右,偷偷向平泽某公寓一楼女性B某的住处内张望。他还被指踩着空调室外机爬上阳台外侧,将双层窗户中的外窗打开约10厘米,企图进入室内。
当时B某高声喊道“谁啊”并大叫,A某随即逃跑。据悉案发时屋内只有B某和年幼的子女。
警方确认,A某曾犯下非法侵入住宅强奸伤害等犯罪,是一名佩戴电子脚镣的人员。
警方本月3日向法院申请了对A某的事前拘捕令。法院在此后第4天为A某举行了拘捕前嫌疑人讯问(拘捕令实质审查)并签发了拘捕令。
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对A某进行补充调查后,于下周将案件移送检方”。
此案之所以引发争议,是因为当时接到受害人报警出动的警察,明知A某佩戴电子脚镣,却没有对其实施紧急逮捕,而是以自愿同行的方式带到派出所,仅做了简单调查便让其回家,相关事实被曝光后,在舆论场上引发了争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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