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女性就业率在OECD排第31位…20年来一直处于下游
韩经协:在经合组织38国中分析女性就业指标
韩国女性(15~64岁)就业率61.4%
女性经济活动参与率63.1%
在经合组织中排第31位
“应营造更灵活的工作环境并扩大家庭照护支持”
调查显示,在过去20年间,韩国女性就业指标(就业率·经济活动参与率)一直停留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的下位圈。有观点指出,要扩大女性对劳动力市场的参与、提高就业水平,必须以营造灵活的劳动环境和减轻家庭照护负担的政策为支撑。
韩国经济人协会(韩经协)对经合组织38个国家15至64岁女性的就业指标进行分析后发现,2023年韩国女性的就业率和经济活动参与率分别为61.4%、63.1%,在经合组织中均位列倒数(在38个国家中均排第31位)。
从过去20年(2003年至2023年)的经合组织排名来看,韩国女性就业率从2003年(51.2%)的第27位下降到2023年(61.4%)的第31位,下滑4位,20年来一直徘徊在后段(第26至31位)未能摆脱。同一时期,韩国女性经济活动参与率从2003年(53.0%)的第32位上升到2023年(63.1%)的第31位,虽上升1位,但仍处于经合组织下位圈,20年间(2003年至2023年)始终停留在第31至35位之间。
在韩国,抚养年幼子女的女性就业率低于经济规模和人口结构相似的主要发达国家。以2021年为基准,拥有未满15岁子女的女性就业率方面,韩国为56.2%,在“30-50俱乐部”7个国家中最低。这一水平比“30-50俱乐部”平均值68.2%低12.0个百分点,与其他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韩经协表示:“在我国,育儿和家务负担正成为阻碍女性参与经济活动的主要因素”,“如果要将女性就业扩大到发达国家水平,就有必要集中政策力量,减轻女性在工作与家庭兼顾方面的负担,使其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经济活动”。
为把握女性就业先进国家的特点,韩经协在“30-50俱乐部”7个国家中,选取女性就业率超过70%的德国、日本、英国3国,与韩国的就业环境进行了比较。结果显示,我国在营造灵活劳动环境和提供家庭照护支持这两个方面,相较上述3国仍显不足。
德国、日本、英国3国比韩国更广泛地保障劳动时间选择权,营造了可以兼顾工作和育儿的灵活劳动环境。在劳动时间选择权方面,韩国以周为单位对劳动时间进行限制,将每周延长劳动时间限制在最多12小时,而德国、日本、英国则以月度及以上为单位更具弹性地运行劳动时间制度。就弹性工作时间制而言,韩国最多可按6个月为单位运行,而德国、日本、英国则可按最长1年为单位运行,从而更广泛地保障劳动时间选择权。
与德国、日本、英国3国相比,我国在子女抚育及家庭照护方面的政策支持也偏低。以2020年为基准,韩国家庭政策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为1.5%,低于德国(2.4%)、英国(2.3%)、日本(2.0%)3国平均水平2.2%。尤其是在家庭政策支出中,现金性支出的占比方面,韩国为0.5%,仅为德国(1.0%)、英国(1.3%)、日本(0.8%)3国平均值1.0%的一半水平。
从主要照护政策案例来看,日本自2013年起通过“消除等待入托儿童加速化计划”,推进扩充托育设施和服务的政策,以帮助那些因难以找到可照看子女的保育机构而放弃就业的女性。由此,日本全国保育设施及幼儿园数量从2015年约2.9万个增至2023年约4万个,等待入托儿童数量则从2015年约2.3万人大幅减少至2023年约0.3万人。
英国为防止女性劳动者因高昂的保育费用而辞职,向每周工作16小时以上的劳动者提供每名未满11岁子女每年最高2000英镑的照护补贴;同时,对符合一定收入标准的劳动者,其3至4岁子女每年可享受570小时的免费教育。
在德国,根据2007年制定的《为扩大儿童保育机构提供联邦财政支持法》,自2013年起,年满1岁以上儿童享有使用幼儿园的法定权利。因此,如因保育设施不足等原因而无法获得保育服务,当地自治团体必须向该儿童的父母提供相应补偿。
韩经协解释称:“在我国,子女抚育等家庭照护负担主要集中在女性身上,因此有必要通过扩充保育设施和服务、扩大照护费用支持等,强化减轻家庭照护负担的政策,从而营造女性能够积极参与劳动力市场的环境。”
韩经协经济产业本部长 Lee Sangho 表示:“韩国若要像发达国家那样提高女性就业率,尤其要重视有子女的女性人力岗位的维持和扩大”,“应通过劳动时间柔性化、扩大优质兼职岗位等措施,营造能够兼顾工作与家庭的劳动环境,并同时强化家庭照护支持,积极促进女性参与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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