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促进国内人工智能(AI)产业发展而制定的《AI基本法》,被指出可能与立法初衷相反,反而会阻碍产业发展,引发担忧。
31日,互联网企业协会数字经济研究院发布题为《阻碍产业发展的振兴法:AI基本法的悖论》的议题报告。该法于本月26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主要内容包括构建AI推进体系、支持培育AI产业、营造安全与信任基础等。
报告指出,与这部基本法的定位不同,其中含有模糊规定和过度监管条款,令人担忧会对产业发展造成阻碍。
首先,在监管模糊性方面,难以判断是否适用监管。高影响力AI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就是典型一例。高影响力AI以“可能对人的生命、人身安全和基本权利产生重大影响的忧虑”为标准进行规定,但由于缺乏具体标准,在技术开发初期难以判断是否属于监管对象。关于数据质量与公平性标准、伦理标准及实务方案,同样缺乏具体标准。
报告还指出,该法可能阻碍技术创新。《AI基本法》对高影响力AI和生成式AI规定了透明性义务,要求事先进行风险评估、认证和影响评估等程序。报告分析称:“这会给企业带来过度的行政和财务负担,放慢技术开发和产品推向市场的速度,在技术变化迅速的产业特性下,可能成为难以及时应对变化的障碍。”
报告诊断认为,政府的监管权限过大,而系统性的支持设计却不足。例如,与其他法律相比,仅以简单的民众投诉就可以启动调查的要件过于宽松,从而赋予政府过度的监管权力。在监管义务包罗万象的同时,技术和财政支持方案却十分不足。
最后,报告对全球竞争力削弱表示忧虑。由于AI技术标准化基准不完善,且由政府主导相关标准的制定,有可能以损害全球市场竞争力的方向加以适用。此外,国内制度在设计上与欧洲联盟(EU)的《AI法案》类似,以监管为主,而美国、日本等竞争国家则采取相对自主的监管方式,由此国家间技术差距可能大幅拉大。
报告建议称:“有必要迅速审查并修改那些被担忧会阻碍产业发展的条款”,“应当准确判断AI霸权竞争的现实,战略性地构思多角度方案,以避免在竞争中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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