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中止起诉诈骗案时确认真凶

检方查明大约10年前发生的一起诈骗案的真凶,并对其作出略式起诉处理,同时对被错误立案的A某作出无嫌疑处理。


公诉时效仅剩2个月真凶翻转…检方调查揭穿诈骗行径 View original image

27日,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刑事第三部(部长检察官 Son Sanghee)表示,在审查因移民出境的A某所涉诈骗案件的中止起诉案件时,确认当时以参考人身份接受调查的女性B某(29岁)才是真凶,已对其提起略式起诉,并对A某作出无嫌疑处理。距公诉时效届满仅剩约2个月之际,真凶得以更正。


据检方介绍,B某在19岁时,即2015年2月左右,通过Instagram与不特定多数人接触,伪装成会正常出售钱包等物品的卖家,将约60万韩元货款打入自己名下账户。B某当时因系用于诈骗犯罪的账户名义人而在警方接受参考人调查,但谎称将账户借给熟人使用,因此未被立案。据悉,B某称是通过表演培训班认识的熟人A某。


B某所指认的熟人A某居住在海外,案件因此被中止起诉约10年。检方审查临近公诉时效的案卷后说明称,尽管A某在案发日前已出境,此后从未入境,但仅凭B某的陈述就被立案。


检方通过追加调查,查明B某曾使用与本案相同的社交媒体(SNS)账号,以同类手法实施诈骗并已被法院作出有罪的确定判决。以此为依据捕捉到犯罪嫌疑,确认本案真凶系B某。检方对约10年来被错误立案的A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后,立即解除对其的通缉登记。



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也将对案件进行缜密审查,尽最大努力防止出现被冤枉立案或处罚,或被不当掩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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