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交上诉状判决生效
法院认定构成“捏造事实的名誉毁损”

关于前卢武铉财团理事长Yoo Si‑min被判向前国民力量党代表Han Dong‑hoon支付3000万韩元的判决已最终确定。


据法院23日消息,由于Han前代表一方和Yoo前理事长一方均未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4日内提交上诉状,本月4日作出的判决已于期满时确定。此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14部(审判长法官Jeong Ha‑jeong)在本月4日就Han前代表针对Yoo前理事长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判决“Yoo Si‑min向Han Dong‑hoon支付3000万韩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刑事审判须在宣判日起7日内提起上诉或上告,民事审判则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2周内提起上诉或上告,若在期间内未上诉或上告,判决即告确定。

柳时敏 前卢武铉财团理事长。许英汉 记者供图

柳时敏 前卢武铉财团理事长。许英汉 记者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当时合议庭认为,Yoo前理事长所作5项发言中有3项构成因虚假事实而实施的名誉毁损,并将每项发言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认定为1000万韩元,作出了上述判决。合议庭指出:“尽管Han Dong‑hoon、大检察厅、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等一再反驳称‘未确认存在以Yoo Si‑min财团名义账户被调阅或获取的事实’,但Yoo Si‑min却抓住枝节性表述提出问题,在没有明确依据的情况下,公开使用诸如确信该反驳是谎言等断定性表述。”合议庭还表示:“Yoo Si‑min以‘非正式确认’为依据,将提出金融交易信息提供要求的主体特定为检方,但他自己又表示,并不存在足以证明‘非正式确认’的客观证据”,“从其一系列态度来看,也有余地认为其对Han Dong‑hoon进行了带有恶意或极其轻率的攻击。”


此前,Yoo前理事长因自2019年12月至次年12月期间,通过广播电台和YouTube频道多次散布有关Han前代表的虚假事实,涉嫌损害其名誉,于今年6月被大法院(最高法院)最终判处罚金500万韩元。他曾在YouTube频道“Alileo”中发表言论称,“大检反腐强力部于2019年11月末或12月初非法追踪了本人和卢武铉财团账户”。当时担任大检反腐强力部长的是Han前代表。


此后,Yoo前理事长又在2020年4月和7月通过广播电台节目,提及所谓“检察机关与媒体勾结”报道时表示,“检方监视了我的账户,我判断,很有可能是在有某位检察官所在的大检反腐强力部一侧查看的”。负责审理刑事案件的法院认为:“在相关疑惑最初被提出时,检方已作出说明,但Yoo前理事长的误解似乎并未消除”,因而对2019年12月和2020年4月的发言判决无罪。然而,对于检方于2020年6月公开账户追踪事实之后、即2020年7月所作的发言,法院认定其“具有诽谤目的”,判决有罪。



此外,Han前代表还在2021年3月,独立于刑事审判,提起了金额约5亿韩元的损害赔偿诉讼,称“因Yoo理事长的言论,自己被打上了为私人报复而非法动用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烙印”。合议庭认为,对于2020年4月、7月以及2020年8月所作的3项发言,Yoo前理事长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