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阳郡在公共机构综合廉洁度评估中获“2级”
比去年提升一个档次
廉政政策推进团活动成效显著
全罗南道潭阳郡在今年公共机构国民权益委员会综合清廉度评价中,较去年提升一个等级,获得了“2等级”。
公共机构综合清廉度是国民权益委员会对全国716个机构的清廉水平进行综合测量和评价的制度。评价以公共机构、具有业务办理经验的民众、机构内部公务人员等参与的问卷调查结果“清廉体感度”,对机构一年间推进的反腐败努力进行评价的“清廉努力度”,以及将腐败案件发生现状以扣分方式反映的“腐败实态评价”三项合并后得出结果。
潭阳郡今年的综合清廉度为2等级,清廉体感度和清廉努力度均比去年提升1个等级,达到2等级,在全罗南道22个市·郡中也位居前列。
郡以郡守为中心组建了清廉政策推进团,积极开展清廉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各部门自主制定并落实清廉课题,通过召开清廉座谈会、推进清廉教育等举措,在公务员队伍中自然而然营造了弘扬清廉精神的氛围。
郡守 Lee Byeongno 于22日表示:“我们将以今年综合清廉度结果为跳板,尽最大努力实现清廉度1等级的目标”,并强调“今后也将推进所有郡民和职工都能切身感受到的富有创意和多样化的清廉政策,营造值得信赖的公务文化”。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