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g Chayeon:“光州南区议会应通过保障重度残疾人劳动权的条例”
支持公共岗位创造…“地方议会必须切实履行责任”
光州地区残障人士团体敦促相关条例案在本会议上获得通过,以保障南区地区重度残障人士的劳动权。
光州残障人歧视撤废连带(以下简称“残撤连”)19日发表声明称:“光州南区议会为保障最重度残障人士劳动权而提出的《以权利为中心的重度残障人士定制型公共就业支持条例案》即将在本会议上进行表决”,并表示:“议会应在本次本会议上通过该条例案的制定,切实履行地方议会的责任。”
由南区议员 Oh Youngsun 提出的《南区以权利为中心的重度残障人士定制型公共就业支持条例案》预计将于20日提交光州南区议会第308次第二次定期会议第三次本会议审议。
若该条例案获得通过,预计将保障重度残障人士的劳动权,扩大其社会参与,并为其实现经济自立奠定基础。
残撤连指出:“我国残障人士的经济活动参与率约为40.9%,与非残障人士63.8%的参与率相比明显偏低”,“残障人士的就业率仅为37%,而重度残障人士的就业率更低,仅停留在20%。尤其是重度残障人士,不仅难以进入劳动力市场,更几乎不可能获得稳定的工作岗位。”
他们表示:“光州市也已启动以权利为中心的公共就业项目,但至今仍无法确认其正式项目形态,也缺乏筹措财源的依据”,“光州南区议会提出的以权利为中心的重度残障人士定制型公共就业支持条例案,将非残障人士中心社会中的权利本位劳动的概念和意义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并写入了应优先雇用最重度残障人士的原则以及《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依据。”
残撤连还表示:“如果该条例案获通过,南区也将能够通过由权益维护、认知改善、文化艺术等职务构成的岗位,稳定地支持重度残障人士的自立生活”,“残撤连敦促议会通过原案,作出负责任的表决,以便为南区约5000名重度残障人士至少保障最基本的劳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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