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11日表示,围绕“12·3非常戒严事态”,对于警方申请的拘捕令等业务,并非由检察特别搜查本部负责,而是由单独的专门部门办理。

9日,在检方非常戒严特别搜查本部据悉正在传唤调查前特种战司令官 Gwak Junggeun 的背景下,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大楼前悬挂的太极旗和检察机关旗帜在风中飘扬。许荣汉 记者供图

9日,在检方非常戒严特别搜查本部据悉正在传唤调查前特种战司令官 Gwak Junggeun 的背景下,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大楼前悬挂的太极旗和检察机关旗帜在风中飘扬。许荣汉 记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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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当天表示:“与非常戒严案件相关的警方申请令状业务,并不是由特别搜查本部负责,而是由独立的专门部门按照通常程序处理”,“在警方申请的令状中,对被认定具有必要性和相当性(正当性)的令状,已迅速向法院申请签发。”


不过,检方称,在警方申请的部分搜查扣押令中,由于存在管辖权问题和重复侦查的忧虑,未能认定其必要性和相当性,因此予以驳回。


此前,检方曾驳回警方针对陆军特种作战司令部等提出的搜查扣押令申请。对此解释称,“根据《军事法院法》,军事法院拥有审判权”,“派驻检察特别搜查本部的军检察官已经对相关对象展开调查,并从军事法院获得了搜查扣押令,综合考虑了这一点。”


其意在说明,对于检方已经取得搜查扣押令的事项,警方再单独进行搜查扣押并无必要。


检方还解释称,法院此前以担心重复侦查等为由,已驳回针对现役军人的通信监查令申请,这一点也被综合考量在内。检方表示:“我们充分认识到案件的严峻性,正在对警方申请的各类令状进行尽可能迅速的审查和处理。”



此前,警方内部曾有意见指出,在检察特别搜查本部对陆军特种作战司令部和首都防卫司令部等展开搜查扣押之前,警方已先行申请了搜查扣押令,但检方未向法院提请签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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