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治理机构洞察》第8期出版

韩国德勤集团公司治理机构发展中心于9日表示,已出版《公司治理机构洞察(Insights)》第8期,提出了针对自明年起将被强制实施的“资金舞弊控制披露”制度,董事会内审计委员会应对方案的核心检查要点。

“资金违规控制披露”强制化…德勤集团提出审计委员会核心检查要点 View original image

自2025年度起,上市公司和大型非上市公司必须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运行实态报告中,新增披露“为预防及查处挪用等资金舞弊而实施的控制活动”。这是顺应近期监管当局强化资金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政策基调。


报告将强化审计委员会角色及应对资金舞弊控制披露的主要检查事项概括为:▲舞弊风险评估 ▲按主要舞弊风险分别建立控制 ▲监控及审查披露资料的适当性。报告指出:“以2023会计年度为基准,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方面被出具非标准审计及审核意见的企业共有87家,其中16家(18.4%)因资金相关原因被出具非标准意见”,“有必要就资金舞弊控制采取更为强化的应对措施”。


审计委员会还需检查子公司的控制活动是否基于舞弊风险评估而被适当设计,并审视按类型、按地区建立的控制活动是否合理。尤其应考虑到子公司因人力、物力基础设施及资源不足,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可能不够完善这一点,对资金事故风险进行细致监控。



韩国德勤集团审计业务部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卓越中心(Center of Excellence)负责人 Jung Hyun 表示:“流于形式的风险评估会导致流于形式的内部控制运行,因此有必要在集团层面由总部主导,对控制活动的有效性进行检查。企业应反思目前在内部设计和运行的控制活动是否足以且有效地进行风险管理,并通过实质而精细的风险评估,检验控制活动是否真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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