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杨平郡(郡守 Jeon Jinseon)4日表示,自本月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根据第6次细颗粒物季节管理制的实施,将对第5级排放车辆实施行驶限制执法。
第5级排放车辆行驶限制执法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尚未采取低排放措施的第5级排放车辆,违规定车辆将被处以每日最高10万韩元的罚款。执法豁免对象为已加装减排装置的车辆,以及残障人士、国家有功者及报勋对象者所使用的车辆。
低排放措施申请可通过汽车排放气体综合门户网站、韩国汽车环境协会,或前往杨平郡厅气候环境科办理,车辆排放等级可通过致电等级制呼叫中心进行确认。
气候环境科科长 Hong Yuntak 表示:“对第5级排放车辆实施行驶限制,是为了在细颗粒物高浓度多发的12月至次年3月期间,采取比平时更为严格的减排措施,希望郡民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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