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利超60%的“杀人利率”本息无效…借贷业法修正案朝野达成共识
修正案明确规定即使存在剥削或暴力·胁迫合同也可宣告无效
新设贷款中介自有资本要求:线下3000万韩元、线上1亿韩元
加大对未登记非法民间金融的处罚力度
如果贷款公司要求年利率在60%以上的超高利率,则借款人不仅利息,连本金都无需返还的内容写入的《贷款业法》修正案已通过国会政务委员会门槛。修正案还规定,在债权催收过程中即便发生性剥削或暴行、威胁等行为,也可以宣告合同无效。由于朝野没有分歧,预计该法案经由全体会议后将顺利实施。
据金融当局和国会4日消息,国会政务委员会前一日召开第3次法案审查小委员会及全体会议,通过了以强化对贷款业监管为核心内容的《有关贷款业等的登记及金融使用者保护的法律》修正案。在多次法案小委员会会议上就是否属于过度立法等争议点加以化解后,随即召开全体会议,一气呵成完成了对修正案的朝野协商。其间,政务委所属的Han Jeongea、Seo Youngkyo、Cho Jeongsik、Min Byeongdeok、Cheon Junho、Kim Hyeonjeong、Kang Minguk等朝野议员先后作为代表提交了15件修正案,展现出对现行贷款业法进行修改的意愿。
根据达成一致的修正案,如果贷款公司签订了反社会性合同,则该贷款合同的效力将受到限制,借款人可以不偿还本息。在催收过程中如发生性剥削、人口贩卖、身体伤害、暴行或威胁等行为,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此外,修正案还写入了法律依据:对于超过现行法定利率上限年20%三倍、即年利率60%的贷款合同,本金和利息一律无效。
此前,朝野在本月2日举行的法案审查第一小委员会上,围绕“反社会性利率”应定为20%、60%、80%还是100%未能达成一致。在次日的上午小委员会会议上则达成共识:如果贷款公司提出的利率在60%以上范围内,且属于今后通过实施令另行确定的数值,则借款人可以不偿还本息。
金融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将参考海外案例,通过今后制定实施令,将年利率60%以上的情况也视为反社会性合同,从而确定反社会性利率。”
此外,政务委还就与非法未登记贷款业者签订的合同达成一致,将其全部利息约定认定为无效。同时决定将未登记贷款业者的名称修改为“非法民间金融业者”。这是为了便于金融消费者轻易区分正规贷款公司与违反现行法律的非法业者。
贷款业登记的自有资本要求也得到强化。修正案将贷款业登记所需的自有资本要求,从个人的1000万韩元提高至1亿韩元,将法人的5000万韩元提高至3亿韩元。随后又将贷款中介业者的自有资本要求从现行的1000万韩元以上提高至1亿韩元以上。同时新设贷款中介业者的自有资本要求,以3000万韩元以上的自有资本金为标准。
针对惩罚过轻的指责,修正案也提高了处罚力度。对未登记非法民间金融的处罚,从现行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罚金,提高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亿韩元以下罚金。对违反最高利率规定的处罚,也从现行的3年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罚金,提高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亿韩元罚金。
当日通过政务委全体会议的修正案,将经过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审查后在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决。由于12月定期国会全体会议预定于本月10日召开,预计该法案最迟将在今年内获得通过。实施时间为公布后不超过6个月,自有资本要求则设定2年的过渡期。
国会政务委所属某议员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对于有必要进行修订这一点,朝野并无异议,但因利率标准、是否属于过度立法等若干争议点,多次召开小委员会持续讨论”,“最终在政府提交的修正案与各方主张之间找到交汇点,作出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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