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报告上调为5亿至10亿美元以下
无外汇获取实绩也可设立海外据点

放宽氢能专业企业销售额门槛
修改《氢经济培育及安全管理法》

为扩大企业海外投资,政府将简化直接投资金额申报程序,并放宽国内法人设立海外据点的条件。今后,如海外直接投资金额在10万美元以下,只需在1年内进行事后报告即可。政府还将通过使认定氢能专业企业的销售额标准更加符合现实,降低相关门槛。


企业海外投资将扩大…事后报告金额门槛上调一倍 View original image

政府5日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由经济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部长崔相穆主持召开经济关系部长会议,发布了《为提升企业活力及促进新产业发展的经济监管创新方案》。为提升韩国企业的活力,政府在广泛吸收经济团体及企业建议的基础上,由企划财政部和国务调整室为中心,跨部门联合制定了本次对策。


为激活企业海外投资,政府决定改进必须履行申报义务的相关程序。以往根据投资金额及行业不同,海外直接投资在申报时间点和提交材料等方面存在差异,企业必须经过复杂程序。去年全部外汇交易法违规案例中,违反海外直接投资申报程序的比重高达54.2%(426件),这被视为非故意违法行为接连发生的背景。


今后,允许在1年内事后报告的海外直接投资金额标准将从5万美元提高到10万美元,提升一倍。对于投资金额累计在50万美元以下的情形,规定在3个月内进行事后报告,其余情况则需事前申报的指引也将予以改进,对超过10万美元的投资金额一律实行事前申报,从而统一申报时间点。若累计金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则不论行业,一并免除事业实绩报告义务。


企划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政府去年已将无凭证汇款金额标准提高到10万美元,而海外直接投资却规定5万美元以上就要申报,两者并不匹配,因此上调了标准”,“300万美元以下的交易,银行已经在审查,也并非毫无限制,如再要求填写事业实绩报告,程序过于繁琐,因此才予以免除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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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还决定放宽国内法人设立海外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时所需的条件。以往需要具备外汇获取实绩、获得其他主管部门部长认可等条件,新创初创企业和非营利法人难以设立海外据点。今后将废除此类要求。但为防止借此进行非法交易及洗钱行为,政府将对海外据点的汇款明细进行监控。


地方投资促进补助金的重新申请限制期限将缩短为2年。此前,企业在获得地方投资促进补助金后,如未能达到70%以上的投资金额达成率,将被限制在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补助金,如今这一期限缩短1年。政府考虑到在过去新冠疫情扩散时期,部分企业因业务变化未能完成投资目标,拟消除对无主观故意企业投资活动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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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还将改善认定氢能专业企业的销售额标准条件。按照现行方案,某企业若要被认定为氢能专业企业,其氢能业务销售额须达到总销售额一定比例(10%至20%)以上。


其中,销售额占比采取差别适用方式:总销售额在1000亿韩元以下的企业,氢能销售占比标准为20%;总销售额在1000亿韩元以上的企业,则适用10%。因此,总销售额为700亿韩元的公司,必须实现140亿韩元(20%)的氢能销售额方可被指定;相反,总销售额为1100亿韩元的公司,只需110亿韩元(10%)的氢能销售额即可满足条件,长期以来形成了这种逆向现象。


政府决定在氢能业务销售占比之外,追加销售绝对额标准,并综合考虑创新能力和出口实绩等量化指标设定标准。为此,将在明年着手修改《氢经济培育及氢安全管理相关法律》及其施行令。


为激活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政府还将放宽包括发起人数在内的设立条件。根据《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发起人须达到全国组合50名、地方组合30名的规定,被认为过于苛刻,给新设协同组合带来困难。政府计划在明年上半年放宽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最低发起人数要求。



为缓解地方中小制造业的人力短缺问题,政府还将放宽产业技能要员的配置条件。业界指出,地方中小企业若要接收产业技能要员,必须被选定为兵役指定企业,但小企业往往难以满足推荐权人评价等条件。政府今后将扩大有利于小规模企业导入的制度评分比重,以强化对地方企业的优待。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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