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虽认定精神减弱 但起诉事实仍属有罪”

一名二十多岁的孙子,因为外祖母将他与电视剧主人公作比较而心生不满,杀害与其同住的亲祖母后逃跑,被判处重刑。


28日,据联合新闻社报道,春川地方法院江陵支院第2刑事部(审判长:权相杓)以杀害直系尊亲属等罪名,判处二十多岁的A某有期徒刑18年,并下令在其出狱后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15年。


称“被外星人操控”杀害亲祖母的20多岁孙子被判18年监禁 View original image

A某因涉嫌于去年7月22日,在江陵市江东面一处住宅内,用凶器杀害与其同住的七十多岁亲祖母而被起诉。作案后立即离开现场的A某,在江陵市区一处街道上,被接到“有人持凶器在街上游荡”的报警后出动的警方当场抓获。


被捕后在警方调查中,A某据悉曾供述称,“外星人控制自己去刺死了祖母”。此后即便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他仍表示“自己从日本动漫作者那里得到的钱,好像被祖母和父亲偷偷使用”“祖母想把自己卖给人口贩子”等,表现出明显的妄想状态。


在审理过程中,他就作案动机陈述称,“祖母说话时拿自己和电视剧主人公作比较,他感觉这是在拐弯抹角地骂自己是电视剧里的反派那样的人,因此愤怒之下杀害了祖母”。


对此,合议庭认为,A某“在本案犯罪当时也似乎受到精神疾病或由此引发的妄想等影响”。但同时指出,从A某对作案动机和经过作出的具体陈述等情况来看,可以认定他在充分认知到作案对象祖母存在的状态下实施了杀人行为。


合议庭指出:“杀人罪从本质上侵害生命这一宝贵价值,无论出于何种理由都无法被正当化。尤其是杀害直系尊亲属的行为,在我国社会属于绝对不能容忍的反人伦、反社会犯罪,其可非难性极大。”


合议庭接着表示:“他在杀害亲祖母之后,仍持刀在街上游荡,造成了追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风险。虽然认可其心神微弱,但对A某的全部公诉事实均认定为有罪。”



当天对A某宣告的刑罚中,还包括其在本案发生前所犯小额诈骗犯罪的刑责。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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