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涟川郡27日表示,将对2020年至2023年期间不当发放的公益直接支付资金实施追缴。

延川郡厅全景。延川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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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对象共31人,金额为2100万韩元,其中因不符合以农业为主业要件而被不当支付的有3人、400万韩元,因将排除于农地转用支付面积之外的部分被不当支付的有28人、1700万韩元。

在水稻直接补贴实施过程中(2008年至2009年),曾出现居住在城市且有一定收入的兴趣型或兼业农民领取直接补贴而引发社会问题的情况,因此制度进行了完善,对城市居住者设定了必须满足“以农业为主业的人”的要件。


城市居住者需在同一市·郡·区内耕作1万平方米以上的农地,或年农产品销售金额在900万韩元以上,或者在支付对象者登记申请年度之前连续1年以上将住址登记在该市·区,并在该市·区内耕作1000平方米以上农地达1年以上,方可符合条件。


另外,根据《农业农村公益直接支付法》第8条及第9条的规定,只有在符合基本直接支付金的支付对象农地及对象者要件的情况下,方可支付,且必须在支付对象农地上维持资格至当年9月30日。


但即便具备申请资格并已提出申请,根据《农地法》第34条、第35条或第43条取得农地转用许可或完成农地转用申报的农地,以及经协商的农地,均属支付制度以外的对象,因此农民应注意,避免因误解而错误申请。


尤其是,农民即使已经就将农地用于非农地目的而办理了农地转用申报,但往往不是在申报后立即开工,而是于1年或2年后才开工,由此误以为在开工前都可以申请直接补贴,导致频繁出现误报申请的情况。


基本型公益直接支付金是为提升农业、农村的公益功能并稳定农民收入而发放的补助金。符合农地要件并实际耕种农地的农民为支持对象,而被排除在直接补贴支付对象之外的农地包括:▲经农地转用许可·申报·协商的农地 ▲“农地形态及功能”未保持的面积等共11项内容。


农民应当认真核对持续修订的实施细则及公益直接支付教育资料、各邑·面发放的公益直接支付申请指南、登记证发放及说明文件等,注意避免误报申请。特别是,如宗地上的作物种类及面积、租赁合同和所有权变动等农地变更事项,或申请人的住址、经营主体状态等任何部分发生变动时,应立即向管辖的邑·面申报,使农地登记簿保持最新状态,并在更新农地登记簿后,立即向农产品质量管理院完成经营主体变更申报,随后依次办理直接补贴变更申请。



涟川郡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也将为防止类似案例再次发生,在发放登记证时一并寄送载明农民及农地资格要件的说明文件,预防包括误报申请在内的不当领取案例发生。”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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