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社会关系网服务(SNS,社交媒体)向“釜山回旋踢”案件受害者发送带有威胁意味信息的20多岁男性,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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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6单独合议庭法官 Ji Chung-hyun 以违反《性暴力处罚法》(利用通信媒介进行猥亵)、恐吓、违反《跟踪处罚法》等罪名,判处被起诉的 Oh某(27岁)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同时,还命令其接受40小时性暴力治疗课程及30小时跟踪行为治疗项目。


合议庭表示:“被告的罪责看上去并不轻,而且受害者希望对其进行处罚”,但“同时也考虑到其系初犯”等因素,说明了量刑理由。


Oh某被控自去年8月至10月期间,通过社交媒体先后10次向“釜山回旋踢”案件受害者发送引发性羞辱感和厌恶感的消息,实施二次伤害,因此被移送审判。他还以“应该挨打”等言辞,对受害者进行殴打威胁。



另一方面,“釜山回旋踢”案件是指2022年5月22日凌晨5时左右,30多岁男性 Lee某在釜山釜山镇区西面,尾随正回家的受害者,意图实施性侵而对其进行殴打的案件。Lee某于去年被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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