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减刑” Binggrae社长 Kim Donghwan…宣判前1周提交悔过书
被告并非亲自提交辩护状
被解读为为减刑而下的棋
据25日确认,因醉酒殴打警察被起诉的宾格瑞第三代所有人、社长Kim Donghwan,在一审宣判前一周一次性提交了悔过书和请愿书等材料。由于自检方提起公诉后两个多月来,Kim社长未向法院提交任何文件,被普遍认为难以避免被判处重刑,因此有解读认为,他是在宣判前提交这些材料以争取减刑。
站上刑事法庭的宾格瑞第三代所有人
Kim社长因涉嫌于6月17日在首尔龙山区某公寓小区内醉酒争吵、喧闹时,多次击打出警警察的前臂,并挥拳朝其面部挥去,被移送法庭受审。在作为现行犯被逮捕并移送至警车过程中,他还被控用头部猛撞另一名试图将其押上警车的警察面部。
检方在8月对Kim社长提起公诉时,所适用的罪名为妨害公务。检方认为,他对警察实施暴力,妨碍了处理112报警案件和逮捕现行犯等正当职务的执行。根据现行刑法,妨害公务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法院以法定刑为基准,参考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制定的量刑标准,决定对被告作出的“处断刑”。在适用于Kim社长的妨害公务罪中,大法院量刑标准为6个月以上、4年以下有期徒刑。通常会判处6个月至1年6个月左右的有期徒刑,但若如本案中一样存在多名公务员受害等加重因素,则最高可判处4年有期徒刑。
被辩护人“救”了…检方不服提起上诉
但负责审理此案的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0单独合议庭法官Sung Jungyu,对Kim社长判处罚金500万韩元。合议庭就这一量刑理由表示,“考虑到其提交了悔过书、受害警察恳请从轻处理、配偶提交了请愿书等因素”。法院认为,Kim社长表现出真诚悔意,且已实现实质性损害修复。这也是大法院量刑标准中规定的减轻量刑因素。
起初,自8月检方对其提起公诉以来,Kim社长并未向法院提交悔过书、谅解书等任何文件。直到宣判前一周(10月30日)才提交了参考材料。据悉,由辩护人提交的该参考材料中,包含Kim社长的悔过书、受害警察的谅解书以及Kim社长配偶的请愿书等。
检方于本月14日就Kim社长一审判决以量刑不当为由提交了上诉状。其主张是,即便考虑减轻情节,500万韩元罚金也过于轻微。根据大法院量刑标准,在妨害公务罪中,如存在损害修复等减轻因素,最高仍可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此前,检方曾对Kim社长求刑为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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