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民主党代表Lee Jaemyung涉嫌“教唆伪证”一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将于25日公布。


本月15日,Lee代表已在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如果这一一审刑罚维持原判并最终确定,自刑罚确定之日起10年内,他将被限制参加公职选举。


共同民主党代表 Lee Jae-myung 在就教唆作伪证嫌疑案件的一审宣判日25日前往国会上班。

共同民主党代表 Lee Jae-myung 在就教唆作伪证嫌疑案件的一审宣判日25日前往国会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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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将宣判的“教唆伪证”案件,是包括Lee代表此前所涉4个案件以及近期追加起诉的京畿道公务法人信用卡挪用等涉案金额约1亿韩元的职务侵占嫌疑在内,被认为最有可能被认定有罪的一起案件。


原因在于,有应Lee代表请求、在其刑事审判中出庭作证并实施伪证的Kim Jinsung的自白,而且还有Lee代表多次致电Kim,要求其就“记不太清楚”的内容作出特定方式证言的通话录音文件,已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鉴于司法界对破坏国家司法功能的伪证犯罪一贯持严厉惩处基调,有观点认为,如果合议庭认定Lee代表的嫌疑成立,甚至可能作出实刑判决。此前,检方在结案公判中曾对Lee代表求处3年有期徒刑的实刑。


不过,如国民力量党代表Han Donghoon所言,未另行通过逮捕同意案而由合议庭当庭对Lee代表实施法庭拘押的可能性被普遍认为不大。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33庭(金东贤首席法官)将于25日下午2时起,就Lee代表涉嫌教唆伪证一案进行宣判公判。

Lee代表教唆伪证嫌疑:2018年请求Kim Jinsung作伪证

Lee代表涉嫌教唆伪证的内容是:2018年12月,他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虚假事实公表)被起诉并正在受审期间,给已故前城南市长Kim Byeongnyang的秘书出身的Kim打电话,请求其在自己的审判中作为证人出庭,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虚假证言。


当时,Lee代表因在2018年5月京畿道知事候选人电视辩论中,围绕“冒充检察官事件”发表“自己是被冤枉的”虚假言论而受审。


所谓冒充检察官事件,是指2002年5月10日,Lee代表任律师期间,KBS《追踪60分钟》节目负责人Choi Cheolho导演在城南市Lee代表的办公室,冒充检察官致电当时的城南市长Kim Byeongnyang时,Lee代表向其提供冒充检察官的姓名和提问内容等,与Choi导演共谋的嫌疑而被诉的一起案件。


因该事件,Lee代表以冒充公务员资格嫌疑被起诉,2004年在大法院被最终判处罚金150万韩元。


然而,2018年5月29日,Lee代表出席“2018地方选举京畿道知事候选人KBS邀请辩论会”时,就竞争候选人关于是否冒充检察官的提问表示:“不是我干的,是导演在冒充,我只是因为在旁边接受采访,才被扣上帮忙的冤枉帽子”,“我从未冒充检察官打电话。只是因为导演这么做时我在旁边接受采访,就被冤枉成我帮了忙”。


检方认为,就已在大法院被最终认定有罪的案件发表“被冤枉”的言论,属于可能影响选举的虚假事实公表,因此于2018年12月11日,以违反《公职选举法》虚假事实公表嫌疑对Lee代表不拘留起诉。检方判断,Lee代表本人曾向Choi提供冒充检察官的姓名和提问事项等,共谋实施冒充检察官行为,并因此受到刑事处罚,却仍然公表自己并未共谋或参与冒充检察官事件的虚假事实。


本案中,法院将于今日首次就其在上述审判中教唆Kim作伪证的嫌疑作出判断。


检方认为,曾任前市长Kim Byeongnyang随行秘书的Kim,与前Korea Housing Technology代表Kim Inseop一同,因斡旋白玄洞开发项目相关许可审批而约定收受金品,并在协助Jung Baul代表的白玄洞开发项目过程中,于2018年12月前后,多次接到Lee代表电话,要求其就“冒充检察官事件当时,Kim Byeongnyang与KBS方面之间存在为将Lee Jaemyung塑造成主犯而协商撤回对Choi的控告,或存在类似氛围”这一主旨作证。被视为Lee代表亲信的Kim Inseop代表曾作为白玄洞游说人士活动。


在接受Lee代表上述请求后,Kim于2019年2月14日下午2时,在水原地方法院城南支院举行的Lee代表违反《公职选举法》嫌疑审判中,以证人身份出庭并宣誓,在实际上不知晓、也不记得是否存在上述协商或氛围的情况下,仍作出“冒充检察官事件当时,Kim Byeongnyang与KBS方面之间存在为将Lee Jaemyung塑造成主犯而协商撤回对Choi的控告,或存在类似氛围”这一主旨的证言。这是检方在Kim的起诉书中记载的犯罪事实。Lee代表在Kim出庭作证的该场审判中被宣告无罪,得以保住京畿道知事职位,并得以参加总统选举。


检方于去年10月分别以伪证嫌疑起诉Kim,以教唆伪证嫌疑起诉Lee代表。


今日对 Lee Jaemyung 代表“教唆伪证”案一审宣判…会再被判有罪吗 View original image
有Kim Jinsung自白,另有现场录音文件

司法界认为Lee代表教唆伪证嫌疑被判有罪可能性较高的理由,是存在Kim在接受Lee代表请求后确实在法庭上作伪证的自白,以及证明这一点的Lee与Kim之间通话录音文件等决定性有罪证据。


Kim自检方调查阶段起就已供述犯罪事实,在法庭上也坚持此前“应Lee代表请求作出虚假证言”的立场。在今年2月26日的庭审中,面对检方提出的“是否因为时任京畿道知事、又是有力大选候选人的Lee Jaemyung多次直接致电提出要求,感到压力,加之城南地方社会对Lee的友好舆论,而无法拒绝要求,进而作出虚假证言”的提问,Kim回答称“是的”。


Kim就伪证的原因表示:“因为这位人士怀有远大抱负,我也有几分怜悯之心,加之情势紧迫,想要帮他一把。”他还表示,来自京畿道知事请求的压力也存在。


当时,检方还在法庭上播放了录音文件,其中记录了Lee对记不太清楚的Kim说“就说你听到过那样的话就行”的内容。


两人通话录音文件中,包括Lee对Kim说“请如实作证”、“并不是要重构案件”等内容。Lee一直以此主张,自己并未要求Kim作虚假证言。但也有分析认为,作为法律专家的Lee,可能考虑到通话被录音的可能性,有意作出上述表述。


而在通话内容中,Lee就Kim记不太清楚的部分,请其按照特定主旨作证的情况,被认为可明确视为教唆伪证;再加上有证据显示,Lee在Kim作证前向其发送了辩论要旨书,让其就预想问题练习“理想答案”,因此普遍预期其难以洗脱嫌疑。


即便是去年9月驳回对Lee代表逮捕令的Yoo Changhoon首席法官,也曾就本起教唆伪证案件表示,“看来嫌疑已得到相当程度的证明”。此外,Lee代表在违反《公职选举法》嫌疑案件宣判前夕,仍在其个人Facebook上接连发布与本案相关、主张“失败的教唆”等无罪立场的文章,也可视为他本人对本案被判有罪的可能性有更高预期。

大法院对伪证罪“虚假”的判断采“主观说”

我国大法院在判断伪证罪中的“虚假”时,并不以客观上是否属实为标准的“客观说”,而是以是否违背当事人内心记忆的陈述为标准的“主观说”。


换言之,即便Lee代表并未请求Kim“说谎”,而是请求其就“记不清”的内容,仿佛“记得”一般,按照特定主旨作证,教唆伪证罪也可成立。对于将本不记得的事实,作成仿佛记得一般的证言的Kim本人,伪证罪同样成立。


伪证对审判结果产生何种影响的因果关系,并不影响伪证罪或教唆伪证罪的成立。


另一方面,大法院在共犯问题上采取“共犯从属性说”。要在Lee代表身上成立共犯形态的教唆伪证罪,首先须在正犯Kim身上成立伪证罪,而在本案中,Kim本人已自白伪证行为,因此并不存在特别争议。


一审法院就共同民主党代表 Lee Jaemyung 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公布虚假事实)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一审法院就共同民主党代表 Lee Jaemyung 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公布虚假事实)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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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伪证罪无法判处拘役……若被判有期徒刑,自刑罚执行结束或免除后5年或10年内不得参选公职

《刑法》第152条(伪证、谋害性伪证)第1款规定:“依法宣誓的证人作虚假陈述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31条(教唆犯)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者,依照实行该罪者同一刑罚处罚。”


由此可见,伪证罪与教唆伪证罪的法定刑中没有拘役刑,只规定了有期徒刑和罚金刑。


伪证罪是以国家司法功能为保护法益的犯罪。通过虚假证言妨碍法官做出正确裁判,受害方可视为司法机关或法官本人。因此,与对他人实施虚假控告的诬告罪一道,该罪种相较其他犯罪,实刑判决比例相对较高。


尤其是教唆伪证罪,由于其是让本无伪证故意的被教唆者实施伪证,在罪质上评价更为恶劣。自身毁灭犯罪证据的行为并不构成刑事处罚对象,但如使第三人毁灭自身犯罪证据,则要以教唆毁灭证据罪予以处罚,理由亦在于此。


《公职选举法》第19条(无被选举权者)第2项规定,“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且该刑罚尚未失效者”为无被选举权者。


由于教唆伪证罪无法判处拘役刑,一旦Lee代表因教唆伪证罪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在该刑罚失效前,其被选举权将受到限制。根据《刑罚失效等相关法律》,超过3年的有期徒刑,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免除之日起10年后失效,3年以下有期徒刑则在5年后失效。


如在多个案件中分别被判处限制被选举权的刑罚,则须以限制期限中最长的一项期满,被选举权方可恢复。


如果Lee代表当天被判无罪,乃至仅被判处罚金,他都将继续批评检方为“政治性调查”“选择性调查”,并坚持主张无罪。



相反,如其在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件中一审刑罚维持原判并最终确定,已被判处10年内不得参加公职选举,而若当天在本案中再次被宣判有罪,由司法风险带来的政治负担预计将大幅加重。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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