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部就育儿支持三法下位法令修改发布立法预告

从明年起,重度残疾儿童的父母可以将育儿休假从原来的1年延长到1年6个月。怀孕初期发生流产或死胎的情况下,原本假期为5天,从明年起将增加到10天,翻一番。


由雇佣劳动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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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劳动部将自本月20日至12月30日就与《男女雇佣平等法》《雇佣保险法》《劳动基准法》等育儿支援“三法”相关的部分下位法令修正案公开征求立法意见。


本次修正案中包含了为实施今年9月在国会通过的育儿支援“三法”所必需的、扩大临时早期流产及死胎休假的内容。考虑到高龄孕妇等增多导致流产、死胎呈增加趋势,对于怀孕后11周以内的孕早期,如发生流产或死胎,将把休假期限从5天扩大到10天。


从明年2月起,如果父母双方都使用3个月以上的育儿休假,休假总期限将从1年延长至1年6个月。此时,单亲或重度残疾儿童的父母可以在无附加条件的情况下,将育儿休假期限再延长6个月。重度残疾儿童是指根据《残疾人福利法实施细则》被认定为“残疾程度严重(重度)”的儿童。


若早产儿在出生后入住新生儿重症监护室,产前及产后休假将从现行的90日延长至100日。此处所称早产儿,是指在妊娠未满37周出生的婴儿,或体重不足2.5公斤的婴幼儿(依据《母子保健法实施令》规定的早产儿),且在出生后24小时以内入住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的情形。


缩短孕期工作时间目前只能在怀孕12周以内或36周以后使用,今后,高危孕妇在整个妊娠期间都可以使用。此处所称高危孕妇,是指被诊断患有多胎妊娠、糖尿病、出血等,属于保健福祉部“高危孕产妇医疗费支援项目”所规定的19种高危疾病之一的孕妇。



雇佣部部长 Kim Mun-su 表示:“育儿支援三法已完成修订,预计将于明年2月23日施行”,“一方面将营造有利于父母无负担地使用工作与育儿支援制度的环境,另一方面也会在妊娠、分娩、育儿过程中细致关注需要支援的人群,进一步扩大相关制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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