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市就800亿规模Gandemigeun邻里公园土地征收补偿金诉讼“胜诉”
京畿道富川市在涉案金额达800亿韩元的高江洞甘垈美邻里公园土地损失补偿金诉讼中胜诉。
据该市14日消息,本月6日,在土地所有者针对富川市提起的土地征收补偿金增额请求诉讼的二审中,首尔高等法院驳回了原告的上诉,并判决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
由此,富川市减轻了因本案产生的费用负担,包括诉讼标的金额802亿韩元及律师费3.4亿韩元等。
自2021年起,富川市围绕高江洞一带长安邻里公园(11万6104平方米)和甘垈美邻里公园(2万5435平方米)建设项目,与相关土地所有者持续展开诉讼。
作为原告的土地所有者就甘垈美邻里公园建设项目征收的土地补偿金额,主张应按其购入时的用途地区——居住地区来认定,并要求提高补偿单价。市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已就约2万4000平方米土地向土地所有者支付了约47亿韩元补偿金,但土地所有者则主张应支付667亿韩元。
其逻辑是,虽在征收裁决时该土地的用途地区为自然绿地区,但此前曾被指定为公园的经历对其被指定为自然绿地区产生了影响。实际上,居住地区与自然绿地区的补偿单价,少则相差十几倍,多则可达百倍以上。
2022年进行的一审就本案争点——用途地区问题认定,土地所有者的土地在并入甘垈美邻里公园建设项目之前就已属于自然绿地区,因而支持了富川市一方。但土地所有者仍持续要求按居住地区标准给予补偿,遂提起上诉。
市政府则反驳称,推进甘垈美邻里公园建设项目的高江洞一带城市规划区,曾于1963年划归首尔市,1984年改为富川市,该土地所有者所主张的“居住地区”用途地区决定以及其后变更为“自然绿地区”的全部过程,均发生在1984年之前、尚属首尔市城市规划区时期。
此外,对于土地所有者提出的“因公园指定导致用途地区变更为自然绿地区”的主张,市政府指出,该宗土地自1917年以来地类即为林地,经比对航空照片确认,自20世纪70年代起,其一直保持与周边土地明显区分、自然林木茂密的丘陵形态;该宗土地原本面积约3万4000平方米,其中约1万平方米已于20世纪80年代开发,现剩余的约2万4000平方米系无法开发的土地,因此即便不指定为公园,也理应被指定为自然绿地区。
为证明上述主张,市政府将该案指定为重大诉讼,并追加组建辩护团队,积极应对。
市政府十余次走访保存有首尔市近20年来高江洞地区城市规划相关资料的首尔档案馆和国家档案馆,并追加获取了一审中未能取得的用途地区相关证据资料。同时,市政府主张,在涉及损失补偿金增减的诉讼中,举证责任在于土地所有者,并在过去两年间共进行了11次辩论,最终实现胜诉。
富川市表示,目前与用途地区相关、正在进行中的诉讼规模达2000亿韩元,此次判决预计也将对两起内容相似、正在审理中的“长安邻里公园建设项目补偿费用增额请求诉讼”产生重大影响。
市长Jo Yongik表示:“由于市政府的先发制人应对,才能在二审中获得胜诉。最重要的是,能够守住原本会给市财政带来巨大负担的800亿韩元预算,我感到非常庆幸。”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