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加人、开餐前30分钟才来电
对“爽约”应制定切实补偿对策

近期,在个体工商户不断控诉“爽约”带来的金钱损失之际,釜山广安里一间餐厅的老板也发帖称遭遇了严重的无故失约。12日,个体工商户社区“因为疼所以才是老板”上出现了一篇题为“爽约。最糟糕,20张桌子、90人。大致损失金额300万韩元”的帖子。发帖人A某表示,自己在9日釜山烟花庆典当天经营的餐厅因顾客爽约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

最近,自营业者纷纷控诉因“爽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今釜山广安里一间餐厅的店主也发声称遭遇“爽约”带来的损害。亚洲经济提供

最近,自营业者纷纷控诉因“爽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今釜山广安里一间餐厅的店主也发声称遭遇“爽约”带来的损害。亚洲经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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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说明称:“几天来一直和预约当事人通话,还来过现场事前踩点,一直在确认,也有通话录音。活动前一天,大厅经理还和(预约人)再次核对了人数和桌数。”他接着表示:“(客人)说要点每人12万韩元的套餐,第二天可能还会追加人数,这些内容都有。(预约人)亲自上门写下了自己所属单位和预订日期。活动当天,在预约时间前30分钟又打电话说要追加人数,我们也再次做了准备。”然而到了预约时间,客人却迟迟没有出现。A某愤慨地说:“打电话过去,对方说把我们店和另一家店搞混了。这说得过去吗?为了准备20张桌子、大约90人份的餐食,又多安排了4名员工。仅爽约造成的预约损失金额就大约有300万韩元。”


他接着表示:“他们对我店不管不顾,却在别的餐厅办活动,还把奖品抽奖都做完就走了。电话打不通。我打过去报上店名,他们却一直装作不知情,随后还把号码拉黑了。换另一个号码打过去,对方接了电话却说‘从没预订过’,然后又拉黑。”A某称“真是让人憋屈”,并表示“金额比想象中大得多,而且因为这拨团体的爽约,那天没能接待的客人也很多。这事到底该怎么处理?”向网友征求建议。


针对这一经历,网友们留言称:“必须收取订金”,“即使把事情公之于众,只要不是公共团体而是私人聚会或一般团体,要获得赔偿也很难。就算提起民事诉讼,光是爽约导致的损失都不够支付诉讼费”,“没想到损失金额这么大,太令人惋惜了”等。有网友建议说:“在起诉前只要先寄送内容证明,对方一般都会立即有所反应。请务必保存通话录音以及可以证明事实的资料。要准确估算出具体的损失明细。如果相关团体不是私人小聚会,而是经营者、法人或机构,就不要只找负责人,而要通过其官方渠道通报情况。”


此前,随着“爽约”给个体工商户造成的损失不断扩大,2018年公平交易委员会为防止损失,在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中增设了餐饮业违约金条款。根据该规定,顾客可以在距离预约时间1小时以上时取消预订;若在1小时以内取消,则无法退还事先支付的订金。不过,也有人指出,由于订金仅相当于订单金额的10%左右,而且该规定只是无法强制执行的建议性条款,因此实效性不足。



与此同时,有分析认为,“爽约”现象还与“电话恐惧症”有关。所谓电话恐惧症,是指主要在电话通话时感到困难和恐惧等症状,据称多见于习惯于使用类似KakaoTalk等社交媒体的年轻人以及性格内向的人。患有电话恐惧症的人对打电话本身就感到痛苦,更觉得主动打电话去取消约定是一种巨大的心理负担,因此会选择逃避和躲藏,而不是直接应对情况。在目前缺乏对“爽约”进行处罚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对于这类带有恶意、具有计划性的“爽约”行为,要求新设明确惩罚条款的呼声正不断高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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