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营业秘密资料等刑事责任获认定
窃取技术的A某被判实刑10个月
因涉嫌窃取韩国科玛的防晒剂核心技术并被起诉的意大利化妆品企业英特科斯韩国法人英特科斯韩国,已被最终判定有罪。
13日据韩国科玛称,水原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3-2部(审判长 Cho Sunpyo、Kim Eunkyo、Jang Junhyun)在针对因违反《防止不正当竞争及保护营业秘密法》(不正当竞争防止法)被起诉的英特科斯韩国一案的发回重审中,判处罚金500万韩元。随着英特科斯韩国放弃再上诉,该判决已告确立。
此前一、二审曾判处罚金1000万韩元,但最高法院认为应就犯罪行为中仅停留在未遂阶段的部分重新判断,将案件发回水原地方法院。发回重审合议庭认定韩国科玛遭受了损害,并考虑到现行法律中并无对法人“未遂”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将罚金从1000万韩元下调至500万韩元。
英特科斯韩国因被控招募曾在韩国科玛任职的A某,窃取防晒护理技术而遭起诉。A某于2008年进入韩国科玛,全面负责防晒护理化妆品的研发工作,2018年跳槽至英特科斯韩国,在此过程中被查出通过谷歌云端硬盘转移了数百个韩国科玛的营业秘密文件。原审法院判处A某10个月有期徒刑,该判决已在最高法院最终确定。
韩国科玛相关负责人表示:“英特科斯韩国窃取韩国科玛防晒护理技术的行为被明确认定为有罪”,“希望拥有世界级技术实力的韩国企业今后不再蒙受更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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